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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宁国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社大楼二楼,电话:0563-4036737,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6条,行政权力运行51条,行政执法公示10条,政策法规11条,政策解读18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6条,财政资金7条,招标采购6条,新闻发布7条,工作推进34条,通知公告2条,数据发布2条,普查专栏2条,基层统计4条,监督保障15条,应急管理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4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精准脱贫6条,回应关切15条,其他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二是立足统计职能,加强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科统一要求,加大对统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的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运行“宁国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科室进一步进行了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些许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一是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形式有待创新和提升。二是对数据的发布不够及时,有些月度数据无法在当月末立即发布。
为此,我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规范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监督制度;二是强化公开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条例》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三是完善内容。按照政府办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并采用多种途径及表现形式强化信息公开互动,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