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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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细致指导下,万家乡积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多次学习宣传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万家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宁国市万家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万家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万家乡和隆路21号,电话:0563-4650001,邮编:2423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1条。决策公开3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4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532条、重点领域公开477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38条、监督保障21条。
(一)依申请公开
我乡坚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全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集思广益,寻找工作短板,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对各部门应公开信息明细制表传达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真实。
(三)平台建设
我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专人专款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方便于民、取信于民”。结合本乡实际,以社会广泛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问题为重点,不断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四)监督保障
2020年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万家乡2020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乡目标管理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信息提供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对发现问题通报,落实《万家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为全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万家乡积极吸纳社会大众对于本乡此项工作的有效意见,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与民众之间搭起信息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2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8045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但任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审核不够严谨;三是各部门信息汇总、报送不够通畅。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要推动信息公开维护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加大重大信息的公开力度。第二、坚持公开的反复审查,采取“后台公开,前台检查,不时自我抽查”的方式来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第三、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任务划分,提高干部信息公开意识,保障信息时效性,确保单位内部信息报送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