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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电话:0563-401121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国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43条,决策公开3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56条、重点领域公开70条、新闻发布10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面对社会关切的相关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信息公开栏、自助查询区、政务信息宣传架,设立依申请公开查询点等相关政府公开区域,全面服务于群众,真正做到政务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水润三津”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建立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积极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迅速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各类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贯彻执行《条例》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点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三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更加深入贯彻学习《条例》规定,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信息公开高效透明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梳理,进行更全面的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