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实施主体 |
宁国市公安局
|
||
---|---|---|---|---|---|
受理条件 |
需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或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文件)或货主(个人),备案材料齐全。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4035321
|
监督电话 |
0563-4022789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
办理地点 |
|
||||
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目录子项名称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
事项名称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09136003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000109136003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00010913600301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
所属部门 |
宁国市公安局
|
所属区划 |
宁国市
|
||
实施主体 |
宁国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申请人可以到窗口领取,也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快递送达。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3-4022789
|
咨询方式 |
0563-4035321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真实 | 无 | 查看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真实 | 无 | 查看 |
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袁学敏 | 受理岗 | 受理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张爱文 | 审查岗 | 审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任志国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如何办理备案? | 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有效期多久? | 3个月 |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是否需要张贴易制毒化学品标识? | 应当在运输车辆明显部位张贴易制毒化学品标识。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63次
累计评价
63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