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服务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

来源: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
实施主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符合在安徽省范围内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4028229
监督电话
0563-402277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
基本编码
002014006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255631526X54002014006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255631526X54002014006001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22779
咨询方式
0563-402822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 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 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 续工龄满10年的……。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5.《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 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 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6.《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全文。 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参保人 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8.《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全文。
展开

受理条件

符合在安徽省范围内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合法有效 查看
企业职工申领基本养老金权益告知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合法有效 查看
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申请表(灵活就业人员使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申请表(参保单位使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权益告知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服刑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真实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睿童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词君 审查 审查
办结 0.3个工作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晓 办结岗 办结岗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企业职工出生日期认定?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企业职工退休申领养老金何时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批准退休文件,根据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等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按规定从申请退休待遇的次月开始发放。
工龄计算问题?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满12个月为一年,不满12个月的折算为年,结果截取1位小数。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计算政策规定计算。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1043

    累计评价

  • 1043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