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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来源: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实施主体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四)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五)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六)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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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63-4017982
监督电话
0563-402807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13号宁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09000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事项编码
11341702MB16862350400052400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02MB168623504000524009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13号宁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28076
咨询方式
0563-401798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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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四)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五)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六)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身份认定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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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具体所需材料请以拨打相关咨询电话为准。)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朱丹妮 受理岗 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 0.3个工作日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忠明 审查岗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并报下一级办理
办结 0.2个工作日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朱丹妮 办结岗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限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时限内办结当事人提议的有关事务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哪些人可以享受三属补助,发给定期抚恤金?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三属,发给定期抚恤金,注意是下列条件之一,只要符合一种就可以享受。 一是父母或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是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是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有工作单位的是否可以享受三属补助? 不可以。
对子女和兄弟姐妹在18岁是否还可以享受? 对子女和兄弟姐妹,各地一定要记住18周岁以后大部分就不再享受待遇了,除非残疾或上学,这里指的上学是指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并纳入学籍管理的上学形式,不是成人或在职这种的。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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