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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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共宁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台办、民宗局、侨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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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申请主体应为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2.需经过县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管理组织集体会议或民主协商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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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401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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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3-403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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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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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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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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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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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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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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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41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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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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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0200325580XP4341041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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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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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0200325580XP434104101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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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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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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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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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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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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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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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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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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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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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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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共宁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台办、民宗局、侨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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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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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共宁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台办、民宗局、侨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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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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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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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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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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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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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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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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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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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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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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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县级: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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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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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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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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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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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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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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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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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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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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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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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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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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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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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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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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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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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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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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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申请人可以到指南中指定的窗口进行领取,也可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详细地址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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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403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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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401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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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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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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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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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合法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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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葛峣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实施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受理。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出具受理通知书。预审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告知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待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中共宁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台办、民宗局、侨务办) | 蓝苏娣 | 审查岗 | 在宗教科工作,熟练掌握宗教政策法规 | 无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中共宁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台办、民宗局、侨务办) | 蓝云峰 | 决定岗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备案申请,依法履行书面告知等义务。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葛峣 | 办结岗 | 书面批复送达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和审批材料分类归档。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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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宗教教职人员,申请备案的主体是场所负责人吗? | 不是。申请主体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宗教教职人员,需要提供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意见吗? | 需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宗教教职人员,应当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研究决定。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宗教教职人员,在申请备案时,需对哪些情况予以说明?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在填写备案申请时应说明该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年龄、性别、教职人员证书编号等),该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任职情况,辞退、开除该教职人员的原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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