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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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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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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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09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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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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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342009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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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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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342009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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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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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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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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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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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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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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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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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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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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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宁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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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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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宁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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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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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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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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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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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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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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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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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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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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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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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补发、换发其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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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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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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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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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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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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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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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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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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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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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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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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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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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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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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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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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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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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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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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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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40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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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403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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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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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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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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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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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程莹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录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李红 | 办结岗 | 对受理岗办理的业务进行归档,所有原始资料归纳,按序装订并存档。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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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是否需要查验? | 不需要查验。 |
户籍所在地不再本地的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 可以到申请人所在辖区公安机关户籍科办理临时身份证后来办理该业务。 |
外地人可否在本地办理该业务? | 可以办理,必须要提供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其他业务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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