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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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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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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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411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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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3-403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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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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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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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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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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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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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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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4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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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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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02003256159E4000164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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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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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02003256159E400016411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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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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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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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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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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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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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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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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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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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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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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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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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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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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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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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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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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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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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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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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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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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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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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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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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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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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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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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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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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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
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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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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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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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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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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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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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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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403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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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411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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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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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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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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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起源、权属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采集作业办法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申请人身份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立项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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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裴建国 | 受理 | 受理 | 无 |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裴建国 | 审查 | 审查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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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裴建国 | 办结 | 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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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扫描设备? | 提供。 |
对申报有何要求? | 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真实,建设规划必须实事求是,凡伪造、虚夸材料的取消审查资格。 |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在进行网上办事期间遇到问题了怎么办? | 个人事项、法人事项中网上办事的内容一般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办事指南页面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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