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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国市林业局)
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实施主体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国市林业局)
受理条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本事项为上述第一条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的信息查询服务。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4012133
监督电话
0563-401213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属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5002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2003256060X4002015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2003256060X4002015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国市林业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本事项为上述第一条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的信息查询服务。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县级辖区不动产登记结果的信息查询服务。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电子文件线上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当事人可到现场领取,也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详细地址进行ems投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12136
咨询方式
0563-401213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七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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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本事项为上述第一条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的信息查询服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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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文洁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文洁 审查岗 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办结 0.2个工作日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文洁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委托办理吗? 可以。但要提供承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已经公证的委托书。
能随意查询别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吗? 答: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如查询后发现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有出入的时候,以哪个为准? 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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