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
实施主体 |
宁国市公安局
|
||||||||||||||||||||||||||||||
---|---|---|---|---|---|---|---|---|---|---|---|---|---|---|---|---|---|---|---|---|---|---|---|---|---|---|---|---|---|---|---|---|---|
受理条件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九条 〔挂失申报〕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可以就近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挂失、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比对指纹信息。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挂失申报。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录入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公安机关各警种以及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公安部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核查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利用这一辅助核查手段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发生。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3-4035321
|
监督电话 |
0563-4022789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
||||||||||||||||||||||||||||||
办理地点 |
|
||||||||||||||||||||||||||||||||
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
||||||||||||||||||||||||||||||
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
基本编码 |
000709110006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事项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000709110006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02003256001T400070911000601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
||||||||||||||||||||||||||||||||
所属部门 |
宁国市公安局
|
所属区划 |
宁国市
|
||||||||||||||||||||||||||||||
实施主体 |
宁国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3-4022789
|
咨询方式 |
0563-4035321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余佳晶 | 受理岗 | 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宁国市公安局 | 余佳晶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
户口是省外的可以办理吗? | 可以。 |
需要在全国门户网站挂失系统登记吗? | 需要。 |
身份证申请挂失后又找回了,怎么办 ? | 可以携带找回的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解挂。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10次
累计评价
10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