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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来源:宁国市残疾人联合会
事项名称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实施主体
宁国市残疾人联合会
受理条件
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4016873
监督电话
0563-403402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基本编码
000788002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
12341702486342632E4000788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2341702486342632E4000788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残疾人联合会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年度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4016873)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34022
咨询方式
0563-4016873
年审年检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设定依据
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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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报无须提供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是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承诺书的合同(期限)包含联网认证年度。 示例样表
查看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通过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示例样表
查看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1、残疾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校验的,无需提供。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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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通过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示例样表
查看
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不需要上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劳务派遣协议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信用免交、信用后补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示例样表
查看
用人单位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容缺后补 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用于证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向残联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属于本窗口业务审核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申报不属于窗口业务审核范围,全程网办申报的,由窗口人员通过审核管理系统转业务属地审核机构办理;窗口现场申报的,由窗口人员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审核管理系统向业务属地审核机构提出申报,或者告知用人单位到业务属地审核机构现场申报。 审查:审核机构审核,提出办理意见;认定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认定条件达到要求的,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认定书。 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通知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办理平台自助打印办理结果,也可以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人员应将审核认定结果及时发送所属税务征收机关。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章颖 受理岗 接收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残疾人联合会 陈艳 审查岗 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章颖 办结岗 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作出决定,并告知。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用人单位安置的残疾人不是本地人,户口外地,但是在宁国市单位就职,是否可以认定? 可以,用人单位安置的残疾人不是本地人,户口外地,但是在宁国市单位就职,可以认定
按比例联网认证申报在每年的几月份?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吗? 不在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不能计入用人单位的就业人数里。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35

    累计评价

  • 35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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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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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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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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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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