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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

来源: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
实施主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4028229
监督电话
0563-402277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的转递
基本编码
002014204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255631526X54002014204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0255631526X5400201420400102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22779
咨询方式
0563-402822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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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安徽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调档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原件合法有效 查看
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原件合法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岗位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性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暂不受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或明确指出其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正完善意见;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办结。反馈申请人员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睿童 受理岗 材料审核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效 办结 事项经办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刚毕业的大学生,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如已就业可存放在工作单位参保地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暂未就业可选择存放在生源地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或户籍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取得了新的学历(或职称)怎么办? 可以将新取得的学籍档案(或职称评审表)交至原人事档案存档单位一并保管。
人事档案转递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中央组织部《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作调动,改变了工作单位,以及辞职、退职、自动离职后,自行找到工作单位的,其档案也要按规定办理转递手续。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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