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服务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事项名称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实施主体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4022023
监督电话
0563-402257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基本编码
0001202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70276475761XT4000120201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276475761XT4000120201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所属部门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所属区划
宁国市
实施主体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4022572
咨询方式
0563-402202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展开

受理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原件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原件合法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付静玲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2个工作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付静玲 审查岗 从事审查工作
决定 0.2个工作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付静玲 决定岗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证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
办结 0.3个工作日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付静玲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在当地种子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吗? 不可以。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种子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可抗力因素不包含种子资源充足的情况。
办理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一定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吗? 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有审批权限。
不可抗力原因? 指在当时条件下人力所不能抵抗的破坏力,如洪水、冰雹、地震等。“种用标准”是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种子的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等四大指标制定,由技术监督部门发布的种子分级标准。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11

    累计评价

  • 1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