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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国市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消保委〔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5
政策咨询机构: 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012383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国市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17:02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体:[ ]

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方案的通知

宁消保委〔20261

 

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保委分会:

现将《宁国市202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35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消协2026“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安排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3.15活动期间,紧扣“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动员宾馆、酒店、商超、通信、银行、学校、景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围绕“提升消费品质,守护放心消费”、“品质护航消费,公平惠及民生”、“供给提质、维权提效、环境优化”、“品质消费每一天,权益守护不打烊”等内容,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基础上,同步运用微信、抖音等网络传媒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切实扩大传播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全面营造氛围浓厚、声势强劲、成效显著的“3·15”消费维权宣传热潮。(时间:3.15活动期间)

(二)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315日,市消保委联动辖区消保委分会,联合相关成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开展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假冒伪劣产品识假辨假、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普及有关商品和服务知识,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时间:315日)

(三)开展“你点我检”活动

结合202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题行动。通过现场宣传、线上推广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你点我检”活动的政策内涵、参与流程和检测意义,广泛征集群众关注的食品品种、检测项目及重点场所,提升社会参与度与覆盖面,营造“开门检测、群众放心、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助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时间:3·15当天组织活动,按计划全年开展)

(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五进”专项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着力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压降全市电信诈骗发案率与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筑牢消费安全社会防线。(时间:3·15当天组织活动,按计划全年开展)

(五)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答活动

 宁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安徽绿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答”活动,本次活动将通过宁国市政府微信号等网站媒介载体,积极邀请广大消费者参与。(时间:3月中旬-下旬)

(六)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

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反诈防非等风险防范知识和金融常识,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针对近年来市场高发、频发的“代理退保”“解除保证合同”等骗局,切实做好风险提示,通过宣传资料、专题讲座、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形式充分提示常见骗局的手法、风险及防范措施。(时间:3·15当天组织活动,按计划全年开展)

(七)开展“预付消费 理性无忧”专题宣教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宣传,深入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面向经营者强化诚信经营、规范合同、保障资金安全等主体责任意识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普及预付消费风险识别、合同审阅要点、维权路径选择等实用知识,提升消费者对预付消费模式的认知度、风险辨识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助力构建诚信透明、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服务全市消费环境整体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时间:全年持续开展)

(八)开展宁国市“法沐山城”云端普法直播“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市融媒体中心、仙霞镇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宁国市“法沐山城”云端普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场直播活动。活动将依托新媒体平台,紧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线上答疑”等沉浸式普法形式,权威解读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以法治力量护航美好生活。(时间:3·15活动期间)

(九)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

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利用消费教育点(基地),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活动。加大征信维权宣传和培训,促进金融消费者掌握征信知识,正确识别“征信修复骗局”,保护征信合法权益。对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的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推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对未成年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在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和领域,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消费知识,开展广泛、持续的消费教育。(时间:全年持续开展)

(十)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发布20263·15”系列活动总体安排以及“2025年度宁国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各成员单位委派相关负责人出席。(时间:315日前)

(十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向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及各消保委分会征集全市2025年期间成功调处的消费投诉及立案查办的消费维权案例,经评审选取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时间:3月中旬)

(十二)发布系列消费警示(提示)

结合消费者投诉咨询情况分析发布消费提(警)示,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消费信息,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鼓励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方式。(时间:全年持续开展)

二、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3·15”活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请参与315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于310日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党政平台报送至市场监管局徐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