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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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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以下简称“系列平台”)建设,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规范信息采编报送审核程序,确保系列平台安全运行、发布及时、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信息来源要求:系列平台信息以工作动态、党建活动、经信要闻、通知公告、上级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为主,来源为上级和本级权威媒体发布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党建信息,以及各科室、中心撰写的稿件,并确保来源的权威性、安全性、准确性。
        二、信息内容要求:突出本单位或本科室工作特色,以实时新闻、经验总结、典型事迹、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信息为主,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各科、室、中心组织开展活动等即时类信息由科室人员撰写,原则上要求1天内撰写报送,最迟不超过2天。上报信息确保没有错字、漏字、语病等常识性错误,尽量做到图文并茂。
        三、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各科、室、中心应当认真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凡不能对外公开的内容一律不得报送,坚决杜绝网站泄密事件发生。
        四、信息审核要求: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要求,即经办人初审,负责信息发布的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局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确认,重要活动和敏感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各科、室、中心信息报送要完善《审签单》(见附件)。各科、室、中心报送的稿件按“三审制”要求审核后报送,审核材料要做好存档。转载稿件也要加强审核,政治敏感性较强的信息不予转载。上级和本级权威媒体公开发布的政策法规可直接转载。
        五、信息报送要求:各科、室、中心信息通过QQ或者办公平台邮箱报送,报送信息时要注明信息来源和作者,同时报送纸质版《审签单》。
        六、信息编辑发布要求:系列平台报送的信息应当及时分类、整理、发布,在发布前要认真查看信息内容,若发现问题存在疑问的,应当与信息报送人联系确认,无法核实的坚决不予采用。平台编辑人员负责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对平台要随时监控,如发现存在负面影响的信息要立即删除,有错误的要及时修改,遇其他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报告。
    各科、室、中心应自觉遵守系列平台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各项规定,加强管理员账户的安全管理,杜绝账户被他人不正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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