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HU **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20********
电子邮箱 156******** 邮政编码 100********
联系电话 +86******** 传真 (86********
联系地址 无********
申请日期 2021-07-13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请求公开宁环表(2014)61号行政许可文件,许可内容是宁国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4年9月22日至2099年12月31日。
所需信息的用途 内部文件归档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回复类型 信息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1-07-15 17:05:10
回复内容 胡砚才: 本机关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2021年7月15日,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宁市监依复〔2021〕第1号)发送至您提供的电子邮箱。请查收!联系电话:0563-4039842。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国市人民政府或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