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许** 工作单位 上********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xuj******** 邮政编码 201********
联系电话 150********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上********
申请日期 2017-12-28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1.2017年胡乐镇低保政策的申请条件以及执行情况 2.竹川村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名单以及详细的入选理由
所需信息的用途 毕业论文研究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胡 告〔2018〕 1 许家璐 : 本机关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并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您所申请的“2017年胡乐镇低保政策的申请条件以及执行情况”政府信息,我镇严格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详见:http://zwgk.ningguo.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a4f07097f8b9a70ae0e301a.html。您所申请的“竹川村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名单以及详细入选理由”,名单详见:http://zwgk.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801d53ae858112471655f50&column_code=270100;入选理由:严格按照《宁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执行,详见:http://zwgk.ningguo.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a4f037a7f8b9a32ab23a441.html。 特此告知。 2018年 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