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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912-0012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12-20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9〕163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 浏览次数

    320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09:07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3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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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6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88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承办、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牵头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稳步推进。
  二、明晰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抓好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根据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宣政办秘〔2019〕88号文件要求,我市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任务细化为27条措施,明确了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任务分解表》规定的时序节点完成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适时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本内涵、任务分工、实施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步推进工作。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工作交流,深入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要持续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要求、考核分值,确保以考核促落实,对工作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督察和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明确本部门本行业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定期督查指导,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附件:宁国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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