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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12-31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9〕165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灾后砂石资源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 浏览次数

    653次

关于印发宁国市灾后砂石资源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08:55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6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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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宁国市灾后砂石资源应急处置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灾后砂石资源应急处置方案

    
  为妥善处置和利用灾后河道清淤砂石资源,顺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分类有序处置灾后河道清淤工程中的砂石资源,加快推进灾后建设,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在重点受灾乡镇(街道)自救自建用砂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砂石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一)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国企实施”的原则,协同做好灾后砂石资源处置工作。
  (二)按照“资源共享、推进建设”的原则,加快地方收益分成支付,全力推进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霞西、甲路、南极、中溪、万家、胡乐六个乡镇和竹峰街道,其他乡镇(街道)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四、总体目标
  加快河道清淤砂石资源处置,确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启动受灾乡镇(街道)河道干支流清淤工程;2020年汛期(5月1日)来临前,全面完成河道清淤任务。
  统筹调度好可利用灾后砂石资源收储加工工作,有效做好拟出让灾后砂石资源处置工作,实现高效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开展和砂石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目标。
  五、工作内容
  (一)确定工程内容。制定河道清淤计划,明确拟清淤河道河段界址;结合清淤工程条件,出台清淤工程控制价。加强清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负责当地环境保障和协调。(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道)
  (二)精准测量方量。在确定河道清淤计划基础上,编制清淤设计方案,并完成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按照清淤设计要求,精准测算河道河段砂石资源方量。编制收支预算,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后期清淤工程质量、管理等技术指导。(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真实评估价值。根据河道河段砂石资源质量和数量情况,结合运输条件和其他因素,真实评估反应砂石资源价值,编制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国投公司)
  (四)统筹分批处置。受市政府委托,结合河道河段砂石资源质量和数量情况,可利用砂石资源由国投公司按照河道河段工程控制价进行集中或分批公开招标,清淤砂石资源由国投公司统一进行收储加工。为加快灾后重建进度,对于拟出让砂石资源,由国投公司按照河道河段砂石资源评估价格,扣减河道河段工程控制价,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差额公开拍卖,由中标单位按照清淤设计条件进行施工装载运输。(责任单位:国投公司)
  (五)及时收储与兑现分成。国投公司加工点收储待加工的灾后砂石资源,由国投公司根据宁办发〔2019〕95号有关规定进行收储,收储资金在签订收储协议后据实支付给所在乡镇(街道)。对于拟出让砂石资源,在拍卖交易完成后,拍卖款(扣除拍卖成本)交水利局非税账户,由水利局按规定比例拨付给所在乡镇(街道)与国投公司。(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财政局、水利局、国投公司)
  (六)加强后期监管。乡镇(街道)加强对河道干支流清淤进度和砂石资源运输过程监管,按照拍卖须知约定的条款,督促竞得人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砂石资源清淤与运输。加强对清淤工程的技术指导,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水利局)
  (七)加大重建支持。乡镇(街道)根据灾后重建用砂需求,先期由国投公司提供各类成品砂石资源,按月据实结算。(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国投公司)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国投公司等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灾后重建的紧迫性、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不同,加强灾后砂石资源应急处理的协调沟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狠抓日常监管。所在乡镇(街道)要科学统筹做好工程施工、砂石资源质量监督、后期清淤及运输工作的监管等工作,国投公司给予配合支持,最大限度发掘有效砂石资源,实现灾后砂石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严肃工作纪律。灾后砂石资源处置与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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