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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地方志工作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泽后世的公益性基础文化事业,为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存史、育人、资政为目标,以依法治志为基础,以完善现代地方志工作格局为抓手,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地方志发展规律的事业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依法修志的工作格局。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充实精干工作队伍。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专业特点,编纂出版可信、可读、可用的精品志鉴和地情资料。大力推动宁国市方志馆建设,加强地方志网站建设,积极开展读志用志活动,为服务社会提供平台,促进方志成果信息化、社会化。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乡镇村志、部门行业志、地方特色志编纂工作。继续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部门、企业、学校开展志书编纂工作,争取编纂出版乡镇志、村志、部门志、专业志1~3部。组织参与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指导推进完成《云梯畲族乡志》的编纂出版工作。积极谋划宁国地方特色志编纂。认真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全面做好第三轮修志各项准备工作。
2.继续做好《宁国年鉴》编纂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一部,坚持常编常新,规范与创新并重,年鉴电子介质版与纸质版同步刊行。加快年鉴编纂手段的现代化步伐,加快编纂出版进度,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鼓励指导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3.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广泛收(征)集家(族)谱、宁国人士著述等乡土文献和资料。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及时全面收集整理本地年度各方及各行业的资料。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资料专柜和各类资料专题库,分类归档保存,加强日常管理利用。建立志书、年鉴、大事记、地情书等多层次、多结构的地情资料保存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继续收集现存历代宁国县志,影印出版宁国珍贵旧志或重印宁国旧志整理本;启动《宁国大事记》(季刊)编辑工作,及时搜集、整理、记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和音像影像资料收(征)集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4. 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和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积极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数字化建设。建成与省、市地方志网站资源共享功能更加健全的地情网站;加大志书、年鉴、家谱、地情书等资料的电子数据(印刷电子文件)收(征)集与数字化转化加工力度,建成宁国市志鉴资源全文数据库,实现地方志海量信息迅捷查询;建立志鉴在线编纂平台,实现志鉴编纂在线传输、编纂和管理;加强方志馆、地情数据库、地方志网站建设,实现馆、库、网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5. 加快方志馆建设。推进市方志馆建设,积极开展收藏、整理、借阅、展示、交流、咨询、研究等基础工作,逐步将其建设成地方志和地情资料收藏展示中心、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对外交流中心,建成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基地。
6. 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开展地情研究,撰写研究论文,编纂专题资料,每年力争编纂出版1~2部地情书,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地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以及地名普查和道路、社区命名等工作,实现地方志的资政服务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修志编鉴工作。志鉴各承编单位要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完成志鉴承编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坚持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二)强化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地方志配套工作制度。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将《条例》的实施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督查范围和人大执法检查事项,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修志编鉴工作,加强对承编单位和有关方面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三)强化制度健全。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保障志鉴质量。
(四)强化经费保障。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承编单位应在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大力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
(五)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良性机制。组织业务培训,选送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省的学术研讨、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兼职修志编鉴队伍,加强全市各单位撰稿人培训。树立“大人才”观念,延揽社会人才,吸纳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参与地方志研究和编纂工作。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地方志工作的激励机制。开展学术和工作交流。围绕地方文化课题和工作问题,开展学习研讨和工作交流,鼓励全市方志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