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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703-00003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3-08
  •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17〕8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城市征收征迁工作调度办法的通知
  • 浏览次数

    215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城市征收征迁工作调度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23:14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2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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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17年城市征收征迁工作调度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城市征收征迁工作调度办法

  为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加大城市征收征迁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调度机制
  1.实行片区负责制。城市征收征迁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为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西津、南山、河沥溪、汪溪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四个片区指挥分部,由相关市领导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征收征迁工作。
  2.实行三级调度制。
  原则上,四大片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每周对征收征迁工作调度一次,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工作。各片区指挥分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每周须赴片区现场办公2次以上,每天安排1名指挥分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每月调度一次,由指挥分部办公室(所在片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照征收征迁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布置下个月工作。城市征收征迁工作指挥部每季度调度一次,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听取各片区指挥分部工作汇报,开展工作交流,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征收征迁工作。
  3.实行现场调度制。各指挥分部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一线工作法”,切实解决矛盾问题。
  4.实行跟踪督办制。综合协调组对照各指挥分部全年征收征迁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每周通报一次。监督审计组负责做好征收征迁标准执行、程序合法的监督工作,每季度将阳光征迁和标准执行情况反馈至综合协调组。市城市征收征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综合协调组和监督审计组反馈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督办,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意见,随时跟踪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调度意见落实
  1.形成会议纪要。指挥部和指挥分部调度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并下发相关单位落实。
  2.实行问题交办。对调度意见拟出流程节点和完成时限计划表,交办至相关承办单位。相关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并实行报账销号制。
  3.实行跟踪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对交办调度意见以及调度会议纪要等议定事项,实行跟踪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调度结果运用
  综合协调组每周通报、指挥分部月调度、跟踪督查督办、指挥部季调度以及交办问题的承办情况等,均纳入征收征迁工作考核范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办法解释
  本办法由市城市征收征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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