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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2-24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7〕34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 浏览次数

    252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 16:20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2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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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整合相关资源,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单位
  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局负责,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教体局、住建委、残联、妇联等部门参加。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城乡低保对象、受灾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强化部门协调,推进资源统筹,实现部门联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民政工作列为乡镇(街道)党政重点工作,探索形成有本地特点的民政工作路径和方法。
  2.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落实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附件:宁国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国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许立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刘丽峰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陈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胡永兵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立明  市编办副主任
      程葆丰  市住建委副主任
      吴彩云  市农委工会主席
      陈新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教体局副局长
      程新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  苗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文强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三六  市审计局副局长
      江  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端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道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付学昌  市信访局副局长
      许海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金海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学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毛  杰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西发  市地税局副局长
      梅金树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赵东存  市人行副行长
      江顺生  市银监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民政局,许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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