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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整合相关资源,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单位
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局负责,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教体局、住建委、残联、妇联等部门参加。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城乡低保对象、受灾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强化部门协调,推进资源统筹,实现部门联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民政工作列为乡镇(街道)党政重点工作,探索形成有本地特点的民政工作路径和方法。
2.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落实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附件:宁国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国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许立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刘丽峰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陈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胡永兵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立明 市编办副主任
程葆丰 市住建委副主任
吴彩云 市农委工会主席
陈新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教体局副局长
程新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 苗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文强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三六 市审计局副局长
江 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端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道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付学昌 市信访局副局长
许海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金海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学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毛 杰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西发 市地税局副局长
梅金树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赵东存 市人行副行长
江顺生 市银监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民政局,许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