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71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国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移交工作责任主体
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责任主体为宁国水泥厂,港口园区管委会及港口镇人民政府全力协助企业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宁国水泥厂职责
1. 明晰移交的居民生活区房屋产权,办理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分户造册移交。
2. 牵头做好民居区供电规划设计和电力施工,分户电表安装到位。
3. 牵头做好供水管网设计、工程建设方案及相关招投标工作;考虑将移交居民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其他居民供水服务纳入方案中统筹谋划。
4. 将完善居民供气建设系统纳入移交工作范畴,完成供气系统建设和分户工作,同时向海螺集团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5. 做好居民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如公共绿化、停车场等。
6. 建立房屋维修基金相关制度,房屋管理不低于城市平均水平。
7. 市场化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进一步完善业主管理委员会。
8. 理顺居民小区社会管理事务,并移交港口镇人民政府。
三、市直相关单位职责
(一)国资委
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宁国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适时向市政府报告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
(二)供电公司
负责做好民居区供电规划设计和电力施工,分户电表安装到位。
(三)港口园区管委会
负责协助宁国水泥厂做好供水管网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将居民生活供水纳入宁港水务公司业务范围;配合企业做好居民区供气系统规划及建设工作。
(四)国土局、房管局
负责协助宁国水泥厂做好居民区房屋产权认定及办理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和分户工作;建立房屋维修基金相关制度;指导企业完善小区配套建设技术方案。
(五)住建委
负责协助和指导宁国水泥厂做好供水管网规划和建设工程;配合企业做好居民供气管网规划及建设工作,将移交的居民区纳入港口区域供热系统规划。
(六)港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协助宁国水泥厂做好“三供一业”移交工作;配合企业做好居民区供水供气系统规划及建设工作;移交后居民小区社会事务纳入港口镇管理范畴,组织居民区的社区管理工作,成立居民社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