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人民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31日
宁国市人民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宣政〔2015〕27号)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 完善清单制度建设。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建立并推行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成“中介超市”,并且配套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相对集中改革,优化集中审批、网上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启用市民之家,搭建市民办事、互动、资讯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3.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研究制定我市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办理。(牵头单位:政府办)
4.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牵头单位:物价局)
5.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市范围内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扩大“证照合一”覆盖面。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行跨部门随机联合检查。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地域之间的信息互联、数据互通,加大对失信、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编办、发改委)
6. 及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对外公布,实施投资项目在线监测和建设全过程监管。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试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发改委)
7. 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完善电子化平台系统。(牵头单位:公管局)
8.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牵头单位:财政局、编办、民政局)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
9.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2年以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各级各部门同步清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 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出台《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规定》。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牵头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11. 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优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送审环节,严格审查期限,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牵头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12.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市、乡两级政府执法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法制办、司法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14. 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市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成市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建成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城管局、编办、法制办)
15.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牵头单位:法制办)
16.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完善审核配套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加强个案监督。强化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牵头单位:法制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规定事项的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网络问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完成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牵头单位: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
18. 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的应诉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市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牵头单位:法制办)
19. 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介入等预防预警机制建设。推进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审计局、环保局)
20.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发展、民生、扶贫、平安“四大板块”,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牵头单位:政法委)
22.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牵头单位:法制办)
23.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建设网上信访平台,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应用。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牵头单位:信访局)
七、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和责任落实
24. 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公务员主体培训和专项培训等平台作用,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机关集中学法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宣城政府法制讲坛”等载体,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法制办)
25.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约谈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