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7年第5期 > 市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001-00005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1-04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7〕221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浏览次数

    470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4 15:43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470次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好我市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诚信意识和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以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经济和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部署各阶段重点任务。加大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做好“信用宁国”网站运营维护。开展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积极做好宣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制定宁国市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归集上报双公示、红黑榜等信用信息数据。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建立常态化信用信息报送制度,加快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发改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物价局、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委、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
  (三)大力实施联合奖惩。落实宁国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围绕建筑、纳税、安全生产、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社、新闻出版、商务等各行业领域,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出台《关于建设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和扶持,优化守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实施行政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责任单位:发改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物价局、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委、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
  (四)积极开展信用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或专题公益活动,组织诚信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组织建设高标准市区诚信示范街,发掘宣传一批社会公认度高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重点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集贸市场内(大华市场、城南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发改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物价局、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委、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联络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责、加强配合。
  (二)明确职责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制定推进诚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工作责任。
  (三)营造宣传氛围。《今日宁国》、市广播电视台要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宣传诚信典型和各项活动,曝光不诚信企业和个人。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行为曝光,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