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方案
为规范开展我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和安徽省卫计委《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流行乡镇和村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卫地秘〔2016〕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全市17个乡镇(街道)77个行政村(具体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2017年8月底之前完成17个乡镇(街道)77个行政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9月上中旬完成现场评估工作,9月下旬完成村级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10月上旬完成乡镇级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
三、组织实施
1.成立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2. 村级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市地病办(设在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3.乡镇级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地病办报告,市地病办初审合格后向宣城市地病办提交书面申请,由宣城市地病办组织评估,评估结果由宣城市地病办确认并予批复。
四、评估程序
1. 提交申请。村级评估由行政村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由乡镇、街道向市地病办提交书面申请。
2. 审查申请。市地病办收到书面申请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评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评估。
3. 开展评估。市地病办负责组织卫计委、水务局、农委、国土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开展村级评估,专家评估小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及时向市地病办提交报告。
4. 结果确认。村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结果由市地病办确认并予批复。
五、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资料审核
村级评估要求对该村档案资料进行审核,乡镇级评估要求对该乡镇所有流行村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包括:
1.疫情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以来的病情、螺情变化的原始数据资料,重点审核近5年没有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等疫情证明资料。
2.自评资料。分别以村和乡镇为单位综合性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疫情分析、传播阻断后的工作进展、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消除后的工作安排。
(二)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工作应在感染季节之后进行。村级评估可结合年度防治工作进行,必要时安排现场考核;乡镇级评估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包括:
1. 人群查病。以村民组为单位整群随机抽样,对6-65岁的常住居民,先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查,阳性者再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每个行政村血检和粪检受检率均在90%以上。血清学方法检查的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不足者从邻近村补充。
2. 家畜查病。采用粪便毛蚴孵化法(一粪三检)检查,对抽样村最主要的家畜传染源调查100头,不足100头全部检查。家畜血吸虫病的诊断按GB/T18640-2002的规定执行。
3. 螺情调查。采用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查调查法对抽样村现有钉螺环境、全部历史有螺环境和可疑钉螺孳生环境进行钉螺调查。采用压碎镜检法,至少检查5000只活螺,不足5000只的全部检查,观察血吸虫感染情况。
(三)监测体系评估
查看档案资料,对有关乡镇、街道卫计专业技术人员血吸虫病检测技术进行考核,对是否建立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进行评价。
1. 乡镇有无专人负责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能否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血吸虫病突发疫情。
2. 是否有以村为单位的血吸虫病防控和监测工作档案资料。
3. 是否制定传播阻断后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巩固措施。
六、职责分工
1. 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完成辖区内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
2. 卫计委、水务局、农委、国土局、林业局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收集、整理和汇总本部门自1998年至今血防相关工作资料。
七、工作要求
1.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切实做好人群查病、家畜查病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2. 各有关乡镇、街道,卫计委、水务局、农委、国土局、林业局要确保在8月底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附件:1. 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 宁国市开展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乡镇、街道及行政村一览表
附件1
宁国市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兴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赵从群 市卫计委主任
成 员:任先泽 市水务局工会主席
吴彩云 市农委工会主席
孙治平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 挺 市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张方杰 市卫计委副主任
张继华 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陶良明 西津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方 玲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甘 标 汪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拥军 竹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斌 天湖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许 燕 港口镇党委委员
王 辉 甲路镇副镇长
明骆杰 青龙乡副乡长
黄兰兰 霞西镇副镇长
朱 赟 中溪镇副镇长
韩双红 梅林镇副镇长
周黎菁 胡乐镇副镇长
谢宏星 南极乡副乡长
杨艳萍 宁墩镇副镇长
舒家明 仙霞镇副主任科员
叶卫珍 万家乡副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委,张方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越友、李再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宁国市开展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乡镇街道及行政村一览表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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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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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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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太平、五磁、灰山、凉亭、山门、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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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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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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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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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溪、石口、夏林、中田、凤凰、狮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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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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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沙埠、对山、田村、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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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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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兴、河沥、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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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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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溪、联合、殷白、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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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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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龙、上门、霞西、石柱、石河、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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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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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乐、鸿门、霞乡、龙池、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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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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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路、庄村、石门、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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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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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山、万福、鸡山、高村、双龙、津南、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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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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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津北、罗溪、凤形、双溪、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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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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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峰、桥头铺、瓦窑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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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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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梅村、龙川、杨狮、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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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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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岗、宁墩、三塔、吉宁、南阳、纽乐、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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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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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西泉、大龙、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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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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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石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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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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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村、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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