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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708-00003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7〕226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
  • 浏览次数

    394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15:06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3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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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去年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保护面积为宁国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成果,面积为15225.76公顷。由于永久基本农田初步成果在上报质检过程中发生了微调,导致报国土资源部质检通过的各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略有变动,面积为15225.77公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以质检通过后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作为保护面积,不再另行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严禁非农建设破坏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附件:宁国市各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表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国市各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备注

初步成果面积

质检通过成果面积

 

港口镇

1963.50

1963.49

 

汪溪街道

1236.93

1237.24

 

河沥溪街道

929.84

929.30

 

西津街道

372.88

372.73

 

青龙乡

213.46

213.24

 

南山街道

650.99

651.43

 

梅林镇

1121.20

1121.28

 

中溪镇

1025.35

1024.89

 

宁墩镇

679.97

679.97

 

霞西镇

1283.34

1283.04

 

竹峰街道

362.53

362.25

 

方塘乡

1027.83

1027.55

 

胡乐镇

604.46

604.86

 

甲路镇

564.63

564.78

 

南极乡

325.74

325.79

 

万家乡

460.47

461.25

 

仙霞镇

761.68

761.71

 

云梯乡

199.73

199.73

 

天湖街道

1441.23

1441.24

 

合计

15225.76

152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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