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24日
宁国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明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增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105号)及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地灾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积极创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通过构建 “五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网格化防治模式,健全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网络化管理“五位一体”成员构图示意图
二、地灾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单位支撑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形成群专结合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地灾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以构建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村(交通站所)、国土资源所(分局)、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和地灾群测群防监测员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为目标,以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所辖范围为单元,以行政村、居委会、市乡道路为网格,全面查清区域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并对各隐患点实行数据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做到“早发现、旱预警、早处置”;以网格内受地灾威胁群众为对象,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应急演练,提高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为抓手,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面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与能力。
四、地灾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属地负责、数量适度、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以乡镇(街道)、市乡主干道路界线为单元,以行政村、居委会行政边界及市乡主干道路控制线(含公路两侧高陡边坡)为网格绘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格图,明确网格的范围,将纳入网格的地灾点标注到网格图上或附表。
(二)各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明确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五位一体”管理人员,即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将新增地灾隐患点纳入管理范围。
(三)各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技术要求,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建设以下内容:
1. 地灾隐患点基本情况;
2. 确定监测员;
3. 编制预案表;
4. 设置警示牌;
5. 发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
6. 设置微观监测点(有变形迹象的);
7. 确定宏观巡查路线;
8. 开展应急演练,发放培训资料。
9. 配备简易监测工具;
10. 填写监测记录本,开展监测工作。
(四)加强地灾宣传培训教育
1. 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对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 以乡镇为单位,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专题会议,对网格专管员进行地质灾害监测业务技术培训。
3. 每个乡镇开辟一个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宣传专栏,书写永久性的宣传标语5条以上,利用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土地日等节庆活动,组织地灾防治、地震防御科普宣传片在广电中心播放。
(五)建立健全地灾隐患点网格化管理档案资料
市乡两级分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档案。档案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和地灾隐患点专业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行政管理档案分年度汇总装订;工程技术档案按照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规定进行整理;专业档案按照“一点一档”的要求,用档案盒、档案袋收集归档。资料包括:隐患点简介材料、应急预案表、危害对象户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示牌内容及照片、微观监测点照片、监测人员基本情况表、监测记录本等。
(六)强化地灾监测预警
1. 市、乡两级组织开展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为主的三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测、早避让。
2. 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网格负责人牵头组织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认真开展现场核查,指导网格专管员设立微观监测点和宏观巡查路线。汛期7天监测一次;汛期以外15天监测一次;发现变形明显加剧的,每天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巡查记录。
3. 制订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工作。
4. 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监测信息月报、灾险情速报、重大灾险情日报制度。
网格专管员每月将所负责的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巡查情况报告网格管理员。
发现地灾隐患点出现异常现象的(如异常响声、水位突变、地面开裂、建筑物变形等),必须及时通报给网格管理员或网格协管员。
出现地灾险情和灾情,情况紧急时,网格专管员边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边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负责人报告。
5. 网格管理员接到灾险情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及时将灾情和险情报告网格负责人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需要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专家支援请求。
6. 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形或设立的观测点变形速率加快时,网格专管员应按要求增加监测频率;当监测点变形进入加速度阶段时,要实行24小时驻现场值班监测。监测频率可增加到每2小时监测一次。做好监测记录,以利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7. 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较大、处于持续位移变形发展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会商,监测预警级别达到3级(黄色预警)以上的,报市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公告。
(七)加强临灾处置
1. 处置程序
(1)发现灾点变形加剧—确定险区范围—确定受威胁对象—加密监测—发动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变形速率加快—划定危险区—确定转移安置地点—组织人员撤离—设置警戒标志—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
(3)成立应急指挥部— 专家确定处置方案— 开展后续抢险救灾工作— 隐患消除—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2. 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迅速核实灾险情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应急办。根据需要,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地质灾害处置权限
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乡、镇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较大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市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市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宣城市和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国土、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旅游、环保、教育、卫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在市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指挥长的指令,开展相应的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绩效考核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以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为考核单元,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专管员和监测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通过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五、网格化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接到网格内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后,及时协调组织指导处置并上报市政府和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治各个网格由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等共同组成,分工承担网格内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事务。
1. 网格责任人:由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其职责如下:
(1)负责辖区全部网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调查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应急处置、科学普及、培训演练、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
(3)负责审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信息,并上报市政府。
(4)定期召开网格工作例会,协调网格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及核查工作。
(5)负责组织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的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
(6)督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按地质灾害监测制度按时监测,出现险情时及时报警、审定上报速报信息。突发地质灾害时,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执行防灾预案,并协助应急抢险工作。
(7)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对网格成员日常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 网格管理员:由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局)所长(局长)、公路所所长担任。其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本网格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为网格管理直接责任人。
(2)建立网格化管理台账,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负责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及更新;指导网格专管员填写“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两卡档案。负责设置和维护地质灾害监测相关设备和设施。
(4)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基层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完成本区域网格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工作总结。
(5)组织、协调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及核查;督促、指导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日常监测。
(6)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迅速组织核实灾(险)情,协助进行灾(险)情上报及应急处置,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3. 网格协管员:由地质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出任。网格协管员职责如下:
(1)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指导网格专管员落实监测预警工作,划定危险区范围、设立微观监测点、确定宏观巡查线路。确定撤离路线,参与应急演练。
(2)对纳入网格管理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协助网格管理员开展宣传培训,监测工作检查和考评。
(3)配合网格管理员对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分乡镇提交年度监测分析总结报告,指导下一年度的地灾防治工作。
(4)参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 网格专管员:由村(居)委会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出任。网格专管员职责如下:
(1)负责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督促做好日常监测巡查工作。
(2)配合网格管理员编制重点隐患点防灾预案,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
(3)接受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填报。
(4)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时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组织灾民自救互救。
(5)发生重大灾险情,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警戒工作。
(6)加强农村建设管理,指导村民建房安全选址,禁止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危险区选址建房。发现村(居)民建房选址不当的,及时给予指导或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
5. 网格信息员:由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担任。根据网格内地质灾害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人数。由村委会推荐,须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方便开展监测工作,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监测知识技能。职责如下:
(1)负责本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2)及时查收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巡查、监测工作。
(3)若遇灾情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汛期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背景资料、地调资料,为乡镇(街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3)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确定灾害类型和级别;指导群测群防员监测工作。
(4)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确定地质灾害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分析影响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
(5)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评办法,对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地灾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预案方案编制、监测业务培训、监测人员管理、监测工作落实、监测点建设、“两卡”发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等,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6)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能力、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专家会商三个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各类监测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和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
(7)负责争取和筹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村级专管员和监测员的通讯和交通补助。
(8)组织专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研判,灾情险情远程会商,确定和发布监测预警级别,汇总分析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等工作,为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谋意见。
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步骤和安排
为顺利完成宣城市试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按照五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摸底调查,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宁国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9月20日以前基本完成机构组建、网格划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推进会议和监测业务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在醒目位置或居民集中区设置宣传专栏,选择适宜地方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和地灾监测业务培训会议;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读本;组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完善网格图,公布网格责任人、管理员、协管员、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的姓名、职务、电话、职责任务等。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启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定纳入管理的地灾点,按要求开展监测点的建设;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行政管理资料和监测点建设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转入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阶段:网格考核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31日)。网格化建设完成后,以乡镇为考核单元,市政府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运行。
第五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2月1日-1月28日)。对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运行,及时总结我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并向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建设成果,组织专家对网格化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七、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12〕84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
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发布实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将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基层干部纳入到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来;市国土局负责协调专业地质勘查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三)加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会商“三个平台”建设。实现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地灾监测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按照一人一码、一机一号、一级一权限的要求,开通APP信息互通系统,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灾防治信息网络系统。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筹措,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审计。
(五)开展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六)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考核。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在安排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