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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4〕56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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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1次

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09:34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7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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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宁国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4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清理、优化流程,推行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举措,更快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力争到2024年底前,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推开,逐步实现从减证便民无证利民的转型升级。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备案和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无证明不等于不需要证明材料,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政务服务机构在办理行政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行政机关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电子证照引用、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2024年底,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总体时序进度安排:10月中旬印发实施方案;10月底,审核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完成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梳理;11月底,形成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并公示;12月底,初步完成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框架搭建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认真梳理无证明事项。各市直单位结合本市实际,并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全面梳理各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要逐项列明事项名称、开具单位、所需材料、替代取消方式等,各部门汇总后于1018日前报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审查后予以集中公示(清单格式参照附件3)。(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二)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做好证明事项免提交办理的衔接落实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无证明办理按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分类推进。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事人员的培训,实现免提交事项办理方式的应知应会。(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落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按照宣城市部署,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各类证明、证照信息汇聚应用,实现证明事项需求单位和出具单位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四)建立无证明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投诉举报、信用监管、容错免责、督察考核等制度机制,规范证照证明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信息安全等工作流程。用好宁呼我应“12345”市长热线等载体,抓好无证明城市建设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督。(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下设清单审核、平台建设、信用保障三个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融媒体、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宣传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宣传无证明城市建设的内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强化无证明城市政策推介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无证明城市建设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工作保障。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相关单位业务系统的迭代升级以及数据交换、共享等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数据支撑,为无证明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务服务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或者在工作完成后,仍向企业和群众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 宁国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2. 宁国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 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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