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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2-29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3〕76号
  • 关键词

    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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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1:20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15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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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秘〔2023〕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夯实健全森林防火基层治理基础及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省、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统领,积极推进“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全链条管理,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推进全市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依托现有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构建形成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林长+网格员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技支撑、高效防控”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建成宁国市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推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化、任务清单化、督查清单化,着力打通乡镇(街道)、村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森林防火区的全域巡护、对野外火源的有效管控、对森林火灾隐患的全面整治、对森林火情热点的快速反应,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分森林防火网格
  1. 区域定格。按照森林全域覆盖的要求,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采取林长制网格与森林防火网格“双网融合”模式,系统建立市、乡、村三级+网格员的森林防火网格,全面压实末端巡护责任,确保山有人巡、地有人管、卡有人守。乡镇(街道)、村两级所有林地纳入监管范围,综合考虑责任区生态区位、资源特点及防火任务,全市划定防火网格392个:其中一般区域(除重点保护区以外的)按照山场面积8000-10000亩/个标准划分348个网格单元;重点生态功能区(板桥自然保护区、青龙湾国家森林公园、青龙湾省级风景名胜区、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按照宣城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十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整合优化后按照面积5000亩/个标准划分39个网格单元;胡乐国有林场结合区位优势、监管重点和可持续经营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划分5个森林防火网格单元。(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网格定人。分级组建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的网格管理队伍。按照林长履责模式,以各级林长责任区域为相应层级的森林防火网格,以护林员的巡护责任区域为森林防火网格基础单元,充实完善和稳定村级基础网格员队伍,按照一般区域设立1名护林员为基础网格员,确保实现乡(街道)、村两级所有林地监管巡护到位。(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乡镇(街道)网格负责人为本级林长,市级网格负责人由市级林长担任,网格成员为林长会议成员、“一林一警”责任民警、“一林一技”科技人员担任。乡镇(街道)级网格负责人由乡(街道)级林长担任,可设多个网格包片负责人,村级网格负责人为村级林长,网格员为护林员。
  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网格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成员为本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网格员为护林员。
  3. 人员定责。
  市级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2)根据森林火险形势和工作需要,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
  (3)协调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职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防火宣传、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防火督查等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4)指导建立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库,统筹森林防火经费使用,开展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加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日常训练和管理。
  乡级、森林经营单位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掌握网格区域内林情、社情、民情、野外用火特点和规律等基础数据,常态化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负责人汇报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2)严格按照“五个禁止”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对特殊野外用火申请进行审核把关;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野外火源管控,依法依规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处罚;高火险天气和重要时间节点,乡镇(街道)合理增配村级网格管理力量,增设防火检查站,严防火源进山入林。
  (3)推动移风易俗,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减少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传统野外用火行为;乡镇(街道)级要建立林区坟墓、林缘地带茶地、农地等野外重要火源点登记包保管理台账,列入网格管理重点。
  (4)建立森林防扑火队伍及物资储备。重点乡级网格组建不少于15人的森林防扑火队伍、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建立毗邻乡镇联防机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火情早期处理;建立本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加强物资保障。
  村级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常态化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督促指导护林员全面履职到位。
  (2)做好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痴、呆、聋、哑、憨“五类特殊人群”和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的摸排工作,提醒监护人履行责任,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3)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相关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4)配合有关执法机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和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5)村级网格建成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扑火队伍,对火险火情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建立村级森林防火物资库。
  网格成员主要职责:
  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协助网格负责人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村级、森林经营单位网格员主要职责:
  (1)熟知网格区域内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活动动态和规律,按要求开展防火宣传、防火巡护,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3)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火情早期处理。
  4.上图定位。一是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基础,各属地政府组织属地林业技术干部做好对本辖区内的林地勘察定界,全面摸清网格底数,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二是建设全覆盖的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强化网格管理人员基础信息、责任范围以及网格林情、社情、防火设施等基础数据集成与运用,建立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增强网格管火功能
  1. 严格管控火源。压实林长巡林责任,完善市级林长双月巡林、乡级林长每月巡林、村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落实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发现风险隐患和森林火情“实时上报、及时处置、闭环管理”。林业、民政、交运、农业农村、文旅、经信等部门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协同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进山入林登记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全面推行“防火码”运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2. 推进联防联控。建立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实行“无火共防、有火共扑”,协同做好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火患整治、督导检查、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加强毗邻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开展联合实战演练,实现监测手段共享、物资装备互用,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打击违法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压紧压实县、乡野外用火审批和网格员现场监管同步联动责任。林业、应急和公安联合发布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通告。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健全林业、公安和属地网格协同开展违法用火处罚工作格局,提高查处效率。深化森林防火与“林长+检察长”“五长五联”机制结合,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加大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力度。积极利用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教育群众。(责任单位: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1. 搭建防火指挥平台。依托宣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汇聚市重点林区已建视频监控及各类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动态管理和实时传输。保障无人机执行火场侦查任务,并将信息及时传输至市级平台,在高火险天气开展无人机巡护。对已建视频监控点预警信息做到定位要清、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做到火情识别-研判-处置全过程线上调度,提高森林防火的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应急局)
  2. 强化林火智慧防控。加强传统人工瞭望与视频监控融合,因地制宜配合开展无人机、塔台瞭望等多种监测手段建设,重点加强人为活动频繁、重要设施周边、火情多发易发等网格区域的语音视频提示杆和视频监控建设,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林火阻隔系统
  1. 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坚持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推进网格区域内防火道、隔离带与林区道路共同建设,加快在城镇、居民区、学校等重点区域、网格周边构建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保护防线,科学推进林相更新改造,定期开展隔离带可燃物清理,提升网格的系统阻燃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运局)
  2. 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因地制宜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网格的消防管道铺设和消防栓设置,加快建设蓄水池、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需配置防火水管、消防栓,加强蓄水池等水资源的动态监测、管理,提升区域网格以水灭火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五)提升初火处置能力
  1. 强化防火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村要加强森林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各乡镇(街道)原则上组建不低于12人的防扑火队伍,行政村不少于10人,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组建半专业防扑队伍不少于15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森林经营单位也需根据林地建立应急小分队,并规范训练。每年组织队伍开展针对性演练和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加强装备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储备、高效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村加强本级网格的森林防火物资保障,科学建立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加强队伍机械化装备配备,加快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在乡镇(街道)、村网格应用,完善村级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伍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林长会议定期调度推进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工协作,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任务分解,压实责任,落实网格管理任务。
  (二)完善政策保障。要将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地方预算,及时出台网格体系建设、责任落实、基础设施、物资储备、早期火情处置等方面配套制度,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流程,加强对网格防火工作日常巡查、轨迹跟踪、问题上报等情况实行智能监管,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对工作优异、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力度大的地区给予林业项目倾斜,对发生森林火情的,根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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