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秘〔2023〕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废弃汽车组〔2023〕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宁国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海宾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程新建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梅长顺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国林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柯年芳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房管中心主任
闫 飞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正启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教导员
万 锴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李再进 西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 岩 南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包德春 汪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乐宁 竹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何正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政道路、背街后巷、公园广场、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公共停车场、单位企业院内、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整治时间
(一)摸排阶段(2023年4月底前完成)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有关单位开展废弃汽车排查,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见附件),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 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处置情况。
(二)整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对可以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督促当事人限期自行清理;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统一清理到宁国市兴宁路18号安徽吉枫车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总,联系电话13865474270),并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并及时将《宁国市废弃汽车整治信息排查登记表》和依法处置情况上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工作职责
(一)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企业院内废弃汽车。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依法查处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
(三)市住建局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公园广场、有物业小区内废弃汽车。
(四)市商务局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商场、农贸市场停车场内废弃汽车。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主次干道、商业广场内废弃汽车。
(六)属地街道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背街后巷、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无物业小区废弃汽车。
(七)其他市直单位负责,摸底统计和依法处置单位院内、所属停车场废弃汽车。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加强废弃汽车治理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关心关注、支持配合、积极参与。耐心细致做好政策答疑,普及废弃汽车危害知识,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引导群众主动按程序报废汽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废弃汽车治理氛围,提升宁国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二)稳妥有序实施。充分认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的复杂性,既按照统一部署推动治理工作,又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要畅通废弃汽车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异议申诉机制,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稳妥有序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废弃汽车治理纳入城市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废弃汽车监管职责、处置程序等,为废弃汽车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公安交管平台实施智能化监管,及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实现废弃汽车投诉受理、核查建档、分类处置等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形成车辆动态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宁国市废弃汽车整治排查信息登记表
附件
宁国市废弃汽车整治信息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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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汽车停放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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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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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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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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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破损程度栏填写: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等;未悬挂号牌的在车辆号牌栏填写:未悬挂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