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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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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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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5:23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45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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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秘〔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提出的“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及省爱卫办、健康安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18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6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范围,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健康宁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对拟定的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按照民主性、公平性、可持续发展性、处理健康问题方法的综合性原则,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为政府有关决策提供前瞻性评估报告,确保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在计划阶段能够采取措施,实现积极健康影响的最大化和健康危害的最小化,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三、总体目标
  1. 到2023年6月,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方法、路径、工具基本建立,至少选择2个公共政策和1个重大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2. 到2023年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提交评价覆盖率逐步提升。
  3. 从2024年起,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到2030年,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提交评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四、评价对象、内容及实施主体
  (一)评价对象
  1. 公共政策。主要是指涉及广大人群的公共政策。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涉及社会(就业保障、住房改善、教育平等、烟酒销售、小企业援助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绿色能源使用等)、产业(农业保护等)、城市化(交通限速法规等)各方面公共政策。
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对象。
 2. 城市规划。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等。如城市建设、交通规划、环卫设施规划、社区规划等方面。
  3. 重大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如车站、码头、电力等可产生较大公众健康影响的项目。
  (二)评价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三)实施主体
  1. 需要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规划,由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
  2. 各部门制定的,不需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规划,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评价结果报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备案。
  3. 重大工程和项目,由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影响评价(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卫生学评价等),由负责该类影响评价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评价路径进行健康影响评价。必要时,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也可委托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
  五、评价程序
  对具有潜在健康危害影响、社会关注度高、覆盖人群广泛的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程序包括:
  (一)备案筛选。各部门在拟订公共政策、规划时,对照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附件2),对可能涉及健康相关的因素进行初筛后,提交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备案。重大工程项目由实施主体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能涉及健康相关的因素进行初筛,并将初筛结果报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备案。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组织专家对备案的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与健康的关联度进行确定,决定是否进行健康影响评估。
  (二)范围界定。分析确定政策、规划和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影响健康的关键因素和公共关注点,明确评价的具体内容,界定健康影响评估的实施范围。
  (三)分析评估。公共政策、规划制定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收到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书面回复后,组织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政策、规划和项目的专业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评价评估过程应注重效率优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决策时间成本,原则上评价评估过程一般不超过7天,评审对象特别重大的,评价评估过程不超过15天。
  (四)提交报告。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对政策、规划和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后做出结论,提出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的修改建议,以消除或减缓对健康的消极影响,或者增强对健康的积极影响。
 (五)跟踪确认。公共政策、规划制定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在收到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修改建议清单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逐条进行分析,评价结果采纳情况需书面反馈给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存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覆盖人群广泛的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试点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探索总结经验,按照“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要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市本级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明确市政府是实施评价制度的责任主体,市政府办负责提供公共政策、规划等评价目录,市发改委负责提供重大民生项目评价目录,市卫健委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经费保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提供并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评价政策和项目。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三)构建工作网络。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网络旨在促进全市政策和规划制定、项目规划实施相关部门在工作网络成员间开展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推动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政策和规划制定相关机构负责完成本部门健康影响初步评价和筛选工作,进行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要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政府间和部门间的交流。要结合文明、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注重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沟通,提升工作能力。
 (四)组建专家委员会。根据我市实际,推荐遴选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全市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工作由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统一调配。专家委员会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区域与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与资源、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新闻传播、农业、水利、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健康宁国行动推委办定期召开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
  (五)加强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运用到健康问题的应对,充分认识到履行职责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加强群众宣传,探索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健康影响评价机制,让人民群众对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健康消极影响进行监督。
  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操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由市卫健委(市健康评价办)另行制定发布。

  附件: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附件

 

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部门

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相应健康问题

市委组织部

将健康宁国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将大健康专题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大纲。

健康人群

市委宣传部

将公民健康素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

健康文化

将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纳入文明城市活动规划。

关于加大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建立健康文化氛围保障健康类节目、栏目和公益广告播放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涉及医疗、保健、药物、健康管理类电视广告的播放前资质确认

发改委

加大对健康领域规划和投资的意见或办法

健康社会

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目标考核管理

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举措

健康产业

市经信

关于加强工业节能降耗的方案或规定

健康环境

关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市教体

关于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身心素养的办法或措施

健康人群

关于加强和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的方案及措施

健康环境

关于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性措施、办法

关于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规定或办法

健康人群

关于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文件

健康环境

关于开展体育健身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的办法及措施

健康文化

科技局

加大健康领域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立项投入

健康社会

公安局

关于加强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犯罪的方案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交通程序管理维护交通安全的方案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民政局

关于加强社会救助水平的措施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服务

关于加强社区健康和养老服务建设的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领域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司法局

关于提高司法援助的有关工作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解决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社会安置帮教的工作

健康人群

关于保障因过失犯罪在押服刑人员健康的办法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财政局

(国资委)

健康城市治理重大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重点慢性病防治项目经费保障

健康社会

落实国有企业健康促进工作

健康人群

人社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政策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人群

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等保险水平有关问题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有关事项的公共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将健康素养列入新职工干部培训内容

自然资源

规划局

将健康元素融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规划中科学规划公共卫生、医疗、体育健身、公共交通等功能区域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办法或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加大对生态红线缓冲带商业用地管控

关于加强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文件

生态环境局

关于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健康影响评政策和举措

健康环境

关于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办法或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措施或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园林绿化、绿地管理等制度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

健康步道建设的规划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健康保护

关于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市城管执法

市容市貌综合管理

健康环境

城乡垃圾处理

关于加强市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建设方案。

交运局

关于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方便群众出行的文件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交通工具及车站卫生环境建设和无烟环境建设的制度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在道路设计和施工中加强环境、健康保护

水利局

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措施或办法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关于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理的规定

林业发展

中心

关于加强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文件

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健康环境

关于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关于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净化城乡环境的文件

关于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政策性文件

健康社会

关于提高畜禽产品产量和质量

人兽共患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市商务局

落实市场、商场、超市健康促进工作文件。

健康人群

文旅局

关于加强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整治、控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卫健委

旅游景点紧急援助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服务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术水平

降低人均就诊费用、控制人均抗生素使用、提高服务质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关于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保障职业健康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应急局

关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审计局

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医院成本核算、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和福利资金规范使用的审计

健康服务

市场监管局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的编制与修订

小餐饮许可审查管理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监管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关于健康类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的制度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关于特种设备运营维护管理的有关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涉及医疗、药物、保健、健康管理类商业广告审批许可管理

健康文化

关于涉及医疗、药物、保健、健康管理等商业机构(如药店、诊所、养生馆、健康管理公司等机构)工商注册的资质审查管理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环境

统计局

将健康城市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纳入常规调查范畴

健康人群

医保局

关于企业职工参加医疗等保险水平有关问题的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社会

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统战部

民宗局

关于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的措施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健康文化

机关事务中心

机关健康促进工作

健康人群

市委党校

将健康城市建设大健康专题纳入日常培训课目。

健康人群

市总工会

关于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纳入各级工会工作。

健康人群

倡议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企业建设。

团市委

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纳入各级团组织工作。

健康人群

倡议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市妇联

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妇联组织工作。

健康人群

开展健康家庭培育,倡议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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