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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905-00018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5-31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9〕77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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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5:01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9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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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5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91号),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商〔201969号),为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我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宣城市和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提升农村产品上行的质量效益,引导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年度任务

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产品上行的质量效益,推动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力争到2019年底,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5个,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3个、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3个。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平台与网点的农产品信息传递机制,帮助农村群众开展自产农特产品上行服务。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典型。新增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100家;培训电商实用人才1200人次以上,提高电商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普及率;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村电商相关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电商氛围。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强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两中心、一站点的运营统筹职能,对电商服务网点、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平台与网点的农产品信息传递机制,帮助农村群众开展自产农特产品上行服务。

(二)优化乡村电商网点功能。认真开展电商网点梳理,有序推进布局优化。加强网点业务培训,指导网点经营者提高操作熟练度,开展农产品上行和信息服务。引导和鼓励网点开展农产品上行并帮助周边群众网销。推进有条件的网点与益农信息服务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

(三)增强电商主体发展实力。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能力,加强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孵化,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3个、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3个。积极组织农村电商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帮助本地特色产业拓展市场渠道。

(四)提升农村电商带动水平。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农村电商企业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和深加工能力,带动农村群众增收脱贫。支持有实力的农村电商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通过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等模式帮助小农户自产农特产品实现网销。

(五)加强农村电商业务培训。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网点经营者、大学生村官、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电商培训,加强实务操作指导,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宣传发展促进政策。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下旬)。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署电商优化升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并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96月中旬)。按照能考核、能督查、能激励、能问责原则,围绕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加大联合督查,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农村电商重要意义、工作举措和成效。

(三)督导调研阶段(201912月底前)。对照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落实情况实地督导调研,对没有完成节点任务或明显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明确整改时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2月以后)。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做好资料归档,促进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质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商务局统筹指导全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务指导,推进部门协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已纳入民生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按进度、按要求报告进展情况。市商务局加强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督导,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违规实施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村电商典型事例宣传,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信息,做到可学可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要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报道。

 

附件:1. 乡镇(街道)电商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2. 乡镇(街道)电商培训任务分解表

3. 关联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乡镇(街道)电商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每月报送信息数(条)

备注

1

南山街道

1

电商发展工作内容

2

西津街道

1

3

河沥街道

1

4

港口镇

1

5

青龙乡

1

6

梅林镇

1

7

中溪镇

1

8

仙霞镇

1

9

云梯乡

1

10

宁墩镇

1

11

万家乡

1

12

南极乡

1

13

汪溪街道

1

14

方塘乡

1

15

霞西镇

1

16

竹峰街道

1

17

胡乐镇

1

18

甲路镇

1

合计

18

 

备注:1、各乡、镇、街道每月按照农村电商优化升级民生工程信息要求完成任务;
      2、具体要求可以查看以下网站作为借鉴:

安徽民生工程网:http://www.ahcz.gov.cn/portal/zdzt/msgc/

宣城民生工程网:http://czj.xuancheng.gov.cn/content/channel/568f24befd6ebff0aac0ccc4/


附件2

乡镇(街道)电商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年任务数(人次)

备注

1

南山街道

100

理论与实务

2

西津街道

100

3

河沥街道

100

4

港口镇

100

5

青龙乡

100

6

梅林镇

100

7

中溪镇

100

8

仙霞镇

100

9

云梯乡

100

10

宁墩镇

100

11

万家乡

100

12

南极乡

100

13

汪溪街道

100

14

方塘乡

100

15

霞西镇

100

16

竹峰街道

100

17

胡乐镇

100

18

甲路镇

100

合计

1800

附件3

关联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考核内容

任务数

考核材料

1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新增电商经营主体

100

每月按时提供全市电商经营主体相关表格及材料(个体、企业)

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

3

提供相关材料

2

市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各乡镇、街道

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

3

提供相关材料

3

相关乡镇、街道

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市商务局

省级电商示范村

5

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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