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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22〕3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审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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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审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15 08:36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41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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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审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审批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现明确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用地计划管理
  (一)明确用地主体
  根据土地管辖范围及供地方式,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含经开区范围)用地主体为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外(不包含经开区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范围内的用地主体为经开区管委会;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用地主体为项目具体用地单位。
  (二)强化指标保障
  用地主体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梳理项目用地各项指标需求,于每月25日前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建设用地计划申报表》、勘测定界图及坐标、立项文件等相关资料,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初审,报市政府批准后落实用地指标。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予以退回。
  二、进一步规范用地组卷审批流程
  (一)城镇分批次用地组卷工作流程与职责
  1.组卷主体
  组卷主体根据用地主体不同,分为三类,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包含划拨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2.工作流程
  一是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确认后的《建设用地计划申报表》反馈给相应的组卷主体。
  二是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征收预公告并张贴公示(报市政府批准后)、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张贴公示、组织召开听证会、完成分户图、花名册、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费协议、完成批前核查并出具报告等工作。
  三是组卷主体按照城镇分批次用地组卷材料清单,完成拟定审查报告、征收土地申请、权属说明、不占用自然保护地说明、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信息确认单、现状图、规划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相关材料、勘测定界报告、林地审核同意书、污染地块说明、社保落实情况表等材料。
  四是用地主体及时缴纳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报批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缴费相关凭证提供给组卷主体。
  五是组卷主体将所有报件组卷材料审查无误后经同级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
  六是组卷主体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意见及时补正,最终完成用地审批。用地批复完成后,拟定征地公告并张贴公示。用地主体向税务机关完成缴纳耕地占用税。
  3.工作职责
  一是项目属地所在乡镇、街道要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公告公示拍照,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征地程序履行和征地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是组卷主体要按照组卷要求进行组卷相关材料编制,并对组卷材料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规划组卷工作流程与职责
  1.组卷主体
  组卷主体为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工作流程
  一是组卷主体确定符合挂钩的拆旧地块与建新地块,及时反馈给用地主体。
  二是用地主体提供地块勘测定界报告书、拆迁安置明细表、拆迁安置协议书、拆旧与建新地块权属调查表、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同意开展挂钩和权属调整的材料、土地所有权人民意调查表、项目区实施规划公示材料、拆旧地块复垦后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示材料以及拆旧地块拆迁补偿安置公示材料。
  三是组卷主体组织召开听证会以及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会,并按照组卷材料清单,完成审查报告、呈报表、实施规划文本、建新地块开发方案、规划图、现状图、正射影像图、复垦规划设计图、挂钩质量等别图、不占用公益林与自然保护地说明等材料。
  四是组卷主体将所有报件组卷材料审查无误后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
  五是组卷主体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意见及时补正,最终完成用地审批。用地批复取得后,完成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备案系统备案工作。
  3.工作职责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信息公开,做好公告公示拍照,保障被拆旧地块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地块拆旧复垦履行程序和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依法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是组卷主体要按照组卷要求进行组卷相关材料编制,并对组卷材料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三)增减挂钩建新区征收组卷工作流程与职责
  1.组卷主体
  组卷主体同批次用地组卷主体。
  2.工作流程
  一是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拟定征收预公告并张贴公示(报市政府批准后)、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张贴公示、组织召开听证会、完成分户图、花名册、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费协议、完成批前核查并出具报告等工作。
  二是组卷主体按照城镇分批次用地组卷材料清单,完成拟定审查报告、征收土地申请、权属说明、不占用自然保护地说明、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挂钩方案、拆旧区复垦验收材料、现状图、规划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相关材料、勘测定界报告、林地审核同意书、污染地块说明、社保落实情况表等材料。
  三是用地主体及时缴纳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报批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缴费相关凭证提供给组卷主体。
  四是组卷主体将所有报件组卷材料审查无误后经同级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
  五是组卷主体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查意见及时补正,最终完成用地审批。用地批复完成后,拟定征地公告并张贴公示。用地主体向税务机关完成缴纳耕地占用税。
  3.工作职责
  一是项目属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公告公示拍照,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征地程序履行和征地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是组卷主体要按照组卷要求进行组卷相关材料编制,并对组卷材料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用地审批审查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严格按照用地审批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用地报批材料的审查,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时将审查情况反馈组卷主体,确保用地审查审批依法高效。
  四、进一步加强报批规费征缴
  (一)明确规费征缴方式
  用地报批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用地主体负责缴纳。
  为支持乡镇工业项目建设,缓解乡镇财政压力,考虑乡镇前期土地征收征迁成本,费用返还等因素,乡镇缴纳的报批费用规定如下:乡镇财政承担水利基金、耕地开垦费、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市级财政承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准备金。
  (二)优化规费征缴流程
  用地主体应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缴费通知,及时将费用缴至指定代管资金账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后续上缴工作。
  (三)加强规费预算管理
  用地主体应将土地报批的相关费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管理,乡镇工业项目用地报批费用涉及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属地乡镇做好测算,统一纳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年度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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