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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1-28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2〕9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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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09:54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26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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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做好全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化解,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条件。
  二、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各乡镇、街道要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上访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并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部门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相关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四、责任分工
  (一)市级组织。建立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2),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情况和化解成效,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乡村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2月1日-3月21日)。按照“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村组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3),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排查结束后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和排查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21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3月22日-5月22日)。各乡镇、街道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乡镇、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23日-6月15日)。各乡镇、街道要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15日前,形成专题报告,经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1月30日之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名单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密切部门协作。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
  (四)加强制度建设。要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定期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从2月14日开始,各乡镇、街道实行纠纷排查化解周报告制度,每周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 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2. 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 相关表格

  附件1
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市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乡镇、街道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组织规则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市残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副市长谭浩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办副主任陈庆保、市政府办副科级干部鲍俊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彭小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委农办副主任甘标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宁国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谭  浩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庆保  市委办副主任
       鲍  俊  市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彭小强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汪智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方建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世忠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韩拥军  市政法委副书记
      陈卫敏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  苗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殿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海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蓝照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鲍莉霞  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孙治平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
      江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甘  标  市委农办副主任
      彭  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汪晓虎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  辉  市残联副理事长
     许娇艳  市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委农办副主任甘标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姓名: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本村村民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纠纷基本信息

土地类型

宅基地    承包地    

纠纷对象

个人(涉及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纠纷原因

宅基地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承包地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主要内容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发生时间

 

受理时间

 

纠纷化解情况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纠纷

原因

当事人

姓名

纠纷

对象

涉及

户数

和人数

发生

时间

受理

时间

化解

情况

责任

主体

责任

领导

牵头

指导

部门

宅基地

 

 

 

 

 

 

 

 

 

 

 

 

 

 

 

 

 

 

 

 

 

 

 

 

 

 

 

 

 

 

 

 

 

 

 

 

 

 

 

 

 

 

 

 

 

 

 

 

 

 

 

 

 

 

 

 

 

 

 

 

承包地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

联络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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