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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1909-00112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认真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安办〔2019〕69号
成文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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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认真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安办〔2019〕69号
成文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19-09-25
关于认真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 来源: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确保我市在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政府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1、各企业自查自改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2、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3、政府督查抽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旅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持续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宁国市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等情况;

2、日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6、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9、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10、国庆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道路(水上)交通: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青龙湾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公路分局、海事局配合,负责全市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局牵头,文旅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全市宾馆、饭店、KTV、网吧、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教体局负责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经信局牵头,公安局、应急局配合,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爆破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非煤矿山领域:经信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配合,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危险化学品:应急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配合,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燃气: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旅游景区:文旅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统战部配合,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旅游行业领域存在的船只非法运营现象打击力度;

    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局牵头,卫健委配合,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加油(气)站(点):商务局牵头,公安局、应急局配合,负责全市加油站(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住建局牵头,应急局、商务局配合,负责全市加气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发改委牵头负责油气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宣传部、传媒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庆和秋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带领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严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理念,结合持续开展的“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做到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宣传力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大力开展交通、消防、旅游等方面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紧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将国庆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宁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