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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万家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万政字〔2019〕 44号
成文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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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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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万家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万政字〔2019〕 44号
成文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04-29
关于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万家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00:00 来源: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乡直各单位:

《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万家乡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万家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宁国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9〕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使我乡东津河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18年底,东津河万家段市考核断面水质全面实现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Ⅱ类)比例达到100%以上,消除劣Ⅴ类水体,乡、村黑臭水体总体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全面开展东津河万家段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要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确保2019年4月底前完成排查。要建立动态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力争2019年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少数一时难以解决的,应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紧实施、限期完成。

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按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省大气强化督查交办问题及信访件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东津河入河排污口。

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综合运用人员现场勘查,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查清污水来源。“一口一策”分类推进规范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搬迁。2020年底前,完成东津河万家段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严守东津河岸线“1公里”防线。落实“禁新建”,东津河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工业项目和养殖区。落实“减存量”“关污源”,淘汰关停落后产能,2020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落实“进园区”,新建工业企业和搬迁企业按要求进入产业对口合规园区。2010年6月底前,完成“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整治。

(四)推进全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污水处理和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规范垃圾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理。积极上报万家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基本消除村、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完成乡、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现集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五)深入推进“清废行动”。

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体思路,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大排查,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加强万家乡辖区尾矿库管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整治工作。

(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体化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力度。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清洁小流域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户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相比2015年减少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非法养殖整治。

(七)严格水资源管理。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东津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深化河塘水系连通运行管理,确保生态用水比例只增不减。巩固非法采砂整治成果,加强监督执法,组织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东津河万家段非法采砂执法机制。

(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切实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实施退耕还林还湿、退地还湖还湿、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开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加大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九)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一区一策”整改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制定限期整改方案。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十)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落实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并发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三线一单”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乡党委、乡政府对专项攻坚行动负总责,环保站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成立乡“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乡党委、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前线指挥长,统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乡环保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整改任务,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各有关村、乡直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抓好攻坚行动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问题整改包保责任。各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逐一成立专项工作组,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销号。

(二)压实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乡干部包保及“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网。各有关村委会、乡直单位要迅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按月倒排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建立无缝对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乡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行业指导、跟踪督办、问题验收销号等工作

(三)强化监管。将突出环境问题纳入整改范围,实施乡级领导和乡直有关单位包保验收制度。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对新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地区破坏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抓住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不定期公布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乡级财政支出要向攻坚行动倾斜,提高资金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率。

(五)严格考核。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适当方式,按月调度、现场抽查,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问题,通报问题整改和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适时选取整改成效较好或较差的点位召开现场会。市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乡也将参照市考核办法,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作为对村及相关部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村、乡干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公开约谈,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