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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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1910-0000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中政字〔2019〕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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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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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中政字〔2019〕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关于对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00:00 来源: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毫真代表:

你在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东津河生态管理(石口村上坞里至月红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河流生态保护对防洪度汛、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镇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水法、渔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保护河道意识,促进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是强化河流治理。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巡河频次,保持河道清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河道整治清淤经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目前,双河东堤(中溪段)防洪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完成总体工程建设。同时,结合9号台风灾后重建项目谋划,积极对上争取东津河、中溪河防洪治理等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河道管理。印发了《中溪镇联合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镇综合执法局、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清理河道内地笼丝网等捕捞网具,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此复

联络人:刘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15056332244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