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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24U/201910-0005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慈善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文号: 民办〔2019〕74号
成文日期: 2019-08-30 发布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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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慈善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文号: 民办〔2019〕74号
成文日期: 2019-08-30
发布日期: 2019-08-30
关于做好慈善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

    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社会各界救灾资金捐赠方的意愿和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民政局已通知市慈善协会近期下拨了第一批慈善捐赠救灾专项资金1375万元,现就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慈善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慈善捐赠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和方向,优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确保慈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高慈善救灾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严格规范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等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慈善救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管理办法,做到专账管理、专户存储、账目清楚,确保慈善救灾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着力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慈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本地慈善救灾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适时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对慈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特别是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快核实,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及时回复;三是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的规范指导,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慈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检查。

    特此通知

     附:宁国市第一批慈善捐赠救灾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9年8月28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审计局。

              

            宁国市第一批慈善捐赠救灾专项资金分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本次下达金额(万元)

   备    注  

  

 

1

南极乡

330

 

 2

 甲路镇

230

 

3

霞西镇

280

 

4

宁墩镇

230

 

5

胡乐镇

25

 

6

仙霞镇

50

 

7

中溪镇

50

 

8

梅林镇

50

 

9

万家乡

50

 

10

竹峰办事处

50

 

11

河沥办事处

30

 

 

合计

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