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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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1910-0000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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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19-09-29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9 00:00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袁并何生琴、陈红莲、胡琴、金政辉、刘祖成、汪月珍、杨文忠、张有彬代表:

    你们好!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将电动车驾驶员纳入学习考核后办理驾驶证的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研,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将正式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严管电动车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按照新国标,超标电动车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上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最高速度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凡是超过这个标准的都属于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这就意味着这部分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要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超标电动摩托车都可以上牌,必须在公安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上有的品牌才可以上牌,这为后续电动摩托车管理提供较强的依据。新规出台后,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电动车乱象整治工作,规范电动车行车安全。

    二、目前,宣城市交警支队正在征询县市大队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上报。宣城市也将出台全市电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车市场。同时,我们将根据要求,全面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和学习,全面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和秩序管理,创造良好的路面环境。

    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你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欢迎你们继续关心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宁(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电话:0563-4020122(办)

              13605634139(手机)    

 

                               宁国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

 

 

    抄送: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