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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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1711-0005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领导解读本级政策】朱中强:《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情况及工作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11-29 发布日期: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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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领导解读本级政策】朱中强:《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情况及工作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11-29
发布日期: 2017-11-29
【主要领导解读本级政策】朱中强:《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情况及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7-11-29 00:00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吸引、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1+1+5”政策体系的通知》(宁政〔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我市主导产业关联度高、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成果或项目,在宁国注册落户的省内外人才团队。
  市科技团队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科技团队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协调落实扶持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有关政策。
  市财政、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工业园区按2:5:3比例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宁国市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引进专业投资公司通过参股方式参与公司管理运营。注册资本初始规模为5000万元,用于鼓励支持高层次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以股权、债权等方式给予支持。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办法另行制定。
  对在本市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可免费提供不超过200m2的筹备期过渡办公场地,时间不超过2年。在宁国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可同时享受市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申请扶持的科技团队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二)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三)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需在宁国注册落户3年以内。
  (四)科技团队持股不能少于公司总股本20%,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应高于申请市扶持资金额度。团队成员3年内未经政府出资方同意,不得脱离公司或出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或项目应与我市产业关联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六)科技团队成员原则上每人每年在宁国工作3个月以上。
  二、科技团队扶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每年4月、9月组织申报。工作程序如下:
  (一)材料填报。有意在宁国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在网站上按要求填报申请,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二)初审核查。市科技局对申报的科技团队材料进行初审,委托科技信息情报机构对科技团队申报的科技成果查实查新。
  (三)专业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从团队质量、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对科技团队及项目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向市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馈。市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投资专家从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管理、产品市场前景等方面,对科技团队及项目进行评审。以综合分值提出尽职调查的科技团队名单。
  (四)尽职调查。市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科技团队开展尽职调查,向市科技团队工作领导组提出扶持建议。
  (五)审核确定。市科技团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扶持团队名单及投资额度,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第八条 对确定扶持的科技团队实行先期授信、分期支持的投资制度,由市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科技团队的年度商业计划、项目实际进展和业绩评估情况,安排投资计划,履行出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