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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5-00376 组配分类: 秸秆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8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5-00376
组配分类: 秸秆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8
宁国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生态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依照《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参加2019年度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建立健全标准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不断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平,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2019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

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结构,及时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信息。根据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规范技术工艺流程,建设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农作物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松、深耕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推进以农作物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育具备标准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能力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条件建设适当面积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并制定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每处示范片面积不低于200亩。

(二)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全市养殖重点乡镇、街道要结合肉羊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规模养羊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及秸秆青贮氨化设施。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大中型养殖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二是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小型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三是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2019年适度扩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规模,其中青贮氨化池原则上不小于2000立方米、年消纳农作物秸秆量不低于5000吨。2019年,宣城市下达我市承担建设省民生工程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项目1处(实施方案附后)。 

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鼓励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作物秸秆,周年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

(三)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

一是积极推进户用沼气池改造。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二是继续支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要加强清洁化生产技术应用,做好降尘、降噪等工作。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保障秸秆电厂燃料供应。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秸秆使用量。

(四)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加快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

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标准化建设、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体系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要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市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并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利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规范资金使用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奖补政策,确定项目奖补标准,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优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所需财政奖补资金。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示范带动效应。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奖补,省级及以上奖补资金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全部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原则上当年用完。鼓励各乡镇、街道除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约束性指标任务外,充分利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补贴建设自选项目,加快推进秸秆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制气、秸秆户用沼气提质增效等)、原料化等产业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三)严格督查评价,加强结果运用

市级对各乡镇、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发挥示范效应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重点突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凸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亮点,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示范样板,增强工程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成预期目标。

(五)按月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自5月份起,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乡镇、街道要在每月2日前汇总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及月度分析材料,此外,各乡镇、街道每月还需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年至少报送一组图片专辑,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的同时,抄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向泽文,电话:4022500;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胡亚廷,电话:4027431

市发改委联系人:马明哲,电话:4016253

市财政局联系人: 刘铭,电话:4110030

市经信局联系人:徐正熙,电话:403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