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利奇马”台风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11日
抄送:宣城市卫健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利奇马”台风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利奇马”台风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健委成立“利奇马”台风灾后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爱国卫生、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六个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江周斌
副组长:程 斌、王宗兵、汪文生、严银娣、梁林萍、 张年旺、江 俊
成 员:方立平、赵 琦、吴念鲁、汪家亮、朱越友、汪 冬、程朝晖、凌 峰、穆华志、李再进、张中发、秦 香、邱照星
职 责:根据救灾防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及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管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和灾后防病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承办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卫生防疫组
组长:张年旺
成员:汪 冬、王 萍、李再进、刘建民、田 伟
职责:做好灾后卫生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发放,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做好相关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单位成立救灾防病应急小分队;做好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核实疫情,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对各地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市疾控中心要成立卫生防疫应急小分队,积极指导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和饮用水消毒工作,自8月12日上午起,对城区河沥溪片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加强对各肠道门诊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二)卫生监督组
组长:汪文生
成员:赵 琦、穆华志、谭颐龙、杨建新、刘正洲
职责:开展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检查;对受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救治、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抓好非肠道门诊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截留腹泻病人,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是否存在擅自收治肠道传染病病人等行为的查处。
(三)医疗救治组
组长:张年旺
成员:朱越友、王慧华、刘凡军、秦天文、童生元
职责:对因灾患病受伤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在集中安置区设置医疗服务点,确保集中转移安置群众有病能医,急病能得到及时转诊治疗;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分别组织巡回医疗小分队携带药品、器械赴各自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巡回医疗救治工作。市人民医院负责,委医政科协助,力争在8月14日前帮助南极乡卫生院恢复正常诊疗工作。
(四)爱国卫生组
组长:江 俊
成员:汪家亮、王政伟
职责:组织有关单位和群众对洪水浸泡过的房屋、校舍、农贸市场以及临时搭建的帐蓬、垃圾点、厕所等“四害”孳生地开展相关卫生处理措施;对先前设置的毒饵站、诱蝇笼进行排查和固定,并组织一个周期的饱和投药,切实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禽畜圈棚内外环境、厕所及粪便池、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等重点场所重点消毒杀虫。组织有关部门对水毁地区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及时组织清理、迁移饮水水源保护区受淹的有毒有害物资、粪缸、畜圈等,清理粪便、污水。科学指导群众开展临时居住点供水的水质消毒,及时开展饮水检测与监督,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王宗兵
成员:方立平、李开发、甘言明、杨德华、汪书斌、吕 静
职责: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灾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吃熟食、不吃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和溺亡的禽畜,严防“病从口入”;做好全市卫健系统防汛抗灾、救灾防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宗兵
成员:方立平、吴念鲁、张 健、龚爱华、王 政、甘忠慧、
胡邦政、王少慧、刘露
职责:灾后卫生防病期间,督促各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经费;协调、组织救灾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调拨和资金使用监管。
二、工作目标
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即在全市范围内不发生大的传染病流行,传染病发病率在常年发病率的基础上不超过30%。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利奇马”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相应小分队,分赴灾区开展灾后救灾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专门人员包保村、社区,负责疫病防治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灾后防病期间,各单位负责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外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特殊情况必须向卫健委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对拒不执行救灾防病指令,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坚决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联系乡镇(街道)责任制。各相关人员要深入一线,协助和指导乡镇(街道)卫计办、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灾后卫生防病工作,并积极开展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