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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7-00417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2018〕486号
成文日期: 2019-07-23 发布日期: 2019-07-23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7-00417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2018〕486号
成文日期: 2019-07-23
发布日期: 2019-07-23
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00:00 来源: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队、各分局:

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经研究,现将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调整如下:

一、健全动态信息库

建立具有随机抽取功能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重点区域、行业污染源名单全部入库,监察大队、各分局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名单全部入库。

二、完善抽查机制

1、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

2、监察大队于每月最后一周内,采取摇号或机选等方式确定下一个月被抽查单位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保留确定记录。

3、检查车辆、人员、时间由监察大队统一安排,原则上每月第一周要完成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应规范填写现场监察记录及谈话笔录等,固定证据。抽查结束后所有检查材料交由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移交辖区分局依法处理,并依法监管(含后督查)。

4、监察大队做好随机抽查台账、监察记录、笔录等归档及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案件稽查和对上衔接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

监察大队、各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制度,服从统一安排,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