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群:
我于今年3月24号在宁国皖美房产(丹桂公寓附近)签订的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于3月26号完成支付房主首付款事宜.并进务贷款事宜. 但遇到两件事情至使事情无法顺利进行. 1. 皖美房产负责人告诉我要支付抵押担保费,房款的2%,理由是银行收取,他们代收. 因我弟弟和皖美负责人以前是同事,让其不要收取我抵押担保费. 我本人也查询过这类收费,属于无因,巧借名目乱收费之情况. 和皖美确认不予支付. 2. 事至5月初,房主信息与我,不想卖房子,因为银行贷款一直没有下来,他们等不及,需要资金. 我于是追问皖美情况, 得到的答复是5月底银行肯定可以放款. 但是至今已经5月底,银行未作任何表示.皖美回复是省银行还未审批. 就皖美其他员工的回复. 有些比我后办理的,已经得到的银行的批复,顺利进行贷款事宜.在和朋友的了解中,中介会因没有收到2%的抵押担保费而拖延事情,不予办理. 最后至使买卖双方遭受损失,且中介费要正常支付. 严重扰乱了市场. 我们平民百姓,办事处处难,辛苦十几年存得一点小钱买房,确被中介等处处作乱. 我也向银行负责人打过电话询问相关进度,得到的就是太极式的回复. 故怀疑他们故意拖延,而至使我们等这些买方遭受巨大损失. 请求帮忙过问下,以确认事情的真实状况.
2018-05-29 15: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