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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3-00015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专项规划】宁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文号: 宁政办〔2017〕68号
成文日期: 2019-03-06 发布日期: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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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专项规划】宁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文号: 宁政办〔2017〕68号
成文日期: 2019-03-06
发布日期: 2019-03-06
【专项规划】宁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9-03-06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  言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全市卫生资源,改善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现状及形势分析

一、现状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全市市域面积2487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综合经济实力自2000年以来连续多年居安徽县(市)首位。全市辖13个乡镇、6个街道、102个行政村。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23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0655元,完成财政收入39.1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48元。

卫生资源状况。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74所,其中医院13所(综合医院5所,中医医院1所,专科医院7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地方病防治站1所,卫生监督所1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0所,村卫生室157所。全市医疗机构共有床位1657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4.3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52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72人,注册护士990人,医技人员214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5人;全市有乙类医用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3台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台。

卫生服务状况。2015年,全市总诊疗人次数212.26万人次,出院人次数58.2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4.96%。城乡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基本完善;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01.50/10万,无甲类传染病;地方病和慢病防控成效明显。

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全市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5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77‰;201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40‰、10.85‰;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7.5。

二、形势分析

——面临的挑战。

一是资源总量不足与资源结构不优并存。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不足、卫生技术人员短缺、村医队伍不稳定和后继乏人的问题均比较突出,县级医院超负荷运转与基层医疗服务资源相对闲置现象并存。全市产科、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资源短缺。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十三五”期间,全市老龄人口数将不断增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将不断提高,“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更将会带来人口总数的稳步增长。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方式快速变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的疾病负担,精神疾病对居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日益突出,现有卫生资源总量和结构不能有效适应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学科能力建设较为薄弱。

县级医院学科整体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肿瘤、心血管、外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技术水平薄弱,致使相关疑难疾病患者需要转诊到外地治疗,影响县域就诊率。同时,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制尚不健全。

四是体制性问题亟待解决。

“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未建立,医保、编制、人事等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尚未有效建立;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突出,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削弱。

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期。需要深入研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新思路,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医疗卫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面临的机遇。

一是“健康中国”战略带来发展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打造“健康中国”的重要机遇期。《“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高度出发,将“健康中国”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升了战略定位、拓宽了发展领域。“十三五”期间,我市作为《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发展类区域,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调整、拓展服务内涵,落实好基层首诊、上下转诊工作,打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宁国”,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带来多样需求。

未来5年,全市财政收入、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快速增长。随着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对于自身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关注也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群众卫生需求也将从关注基本保障向更加关注高层面社会保障转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须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和资源调整步伐,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是信息技术和科技进步带来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革。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及创新智慧管理提供了条件,必将带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业态,已成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第二章总体战略

第二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从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调控入手,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结构科学、方便可及、分工合理、协调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节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坚持立足市情,补齐短板。从实际出发,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市情发展、具有宁国特点的健康服务模式。同时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为落脚点,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均衡发展,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坚持重点突出,协调发展。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工作要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先导,以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实现医学模式转变;计生工作要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宣传教育和综合避孕节育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坚持层级分明,均衡发展。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地区、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资源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四节  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坚持“稳增长、优布局、调结构、补短板、提效率”为主线,实施“一主两翼三中心四兼顾”发展战略,做到统筹协调、分级规划、均衡发展、辐射带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健康宁国”,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领跑安徽、比肩苏浙”和“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目标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一主以中心城区为主形成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向全市和周边地区提供疑难病症诊疗、紧急救援和特色专科医疗服务。

两翼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所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的作用,并以实施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为抓手,努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中心在基层建立三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通过建立紧密型医共体,逐步将港口、中溪、甲路中心卫生院人、财、物整体移交牵头医院托管、统筹调配与使用,以点带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市乡村医疗技术整体提升。

四兼顾兼顾社会办医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服务业,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兼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发展,进一步完善标准配置;兼顾一般卫生院发展,注重提升其承接下转病人的能力;兼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整合与协作,逐步提升分级诊疗能力。

 

第五节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疗卫生体系规范运转。

专栏1:人群健康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1

婴儿死亡率

≤8‰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3

孕产妇死亡率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专栏2:卫生资源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1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58

 

医院(张)

4.38

 

其中:公立医院

2.88

 

社会办医院

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1.2

2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

3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62

4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5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4

6

医护比

1:1.25

第三章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

第六节体系配置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个体诊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急救、综合监督执法等机构。

 

第七节  床位配置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58张。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低于20%,社会办医院床位不低于25%;公立医院床位数(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超过55%。

建立公立医院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逐步压缩床位,调整床位功能结构向医养结合、康复、教研、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等转变,或将部分病区社会化整体转型,同时鼓励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对医院年病床使用率低于90%,或年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医院对院内各病区的病床使用率小于80%,或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同病区平均水平20%的,应将床位向高使用率、高周转率且病床短缺的病区调整。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机 构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公立医院

998

1152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88

480

社会办医院

371

600

 

第八节  人员配置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4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其中,医院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未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按该类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配置人员。

第九节信息化配置

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统一、架构规范、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存储及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第十节  技术配置

制定临床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全市医技水平,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强化特色技术管理。到2020年,全市创建成省级重点专科达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11个。

 

第十一节  医疗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适度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推进区域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和检验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查标准体系,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要求

第十二节  医院

一、县级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全市设县级综合医院一所(市人民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一所(市中医院)。规划期内,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完成市中医院迁建扩容建设项目。

(三)床位配置

专栏3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床位设置规划

医院名称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编制

床位数

开放床位数

在建项目新增床位数

规划编制床位数

床位转型数

市人民医院

460

750

 

752

100

市中医院

200

248

200

400

100

(四)学科建设

市人民医院:创建成省级重点学科2个,宣城市级临床重点学科10个;市中医院:创建成省级重点专科专病2个,宣城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病1个。

医院名称

省级重点学科

宣城市级临床重点学科

市人民医院

麻醉科

儿科

普外科、骨科、ICU、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肿瘤科、康复科、放射科、心血管内科、妇产科

市中医院

糖尿病专科

结石病专科

脑病专科

(五)人员配置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人员配置原则上床护比要达到1:0.60,医护比要高于1:1.25。

二、 社会办医院

(一)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机构设置

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发展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快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规划期内,严格控制一级综合医院数量,原则上不再新设一级综合医院。

规划期内,宁国健民医院升格为二级综合医院,适时迁建,并建成医养结合型综合医院;宁国市骨科医院完成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升格为二级骨科专科医院;宁国手足外伤专科医院完成整体搬迁建设;宁国中医肿瘤医院(宁国奕康老年病医院)适时升格为二级肿瘤医院;宁国当代妇科医院启动迁址新建;新建一所康复医院(按二级康复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健康体检中心;新建老年护理院。

(三)床位配置

到2020年,给社会办医预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5张,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第十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一)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中心卫生院布局。规划期内,推进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新建。

(二)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其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政府支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对达不到“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配置1名乡村医生”标准的行政村,可按标准增设村卫生室分室。对于村医缺乏的,可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设置中心村卫生室,辐射周围村落。

(三)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比。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四、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应达到4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5%,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配备4名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五、设备配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坚持功能健全、技术改善、能力提升、共用共享的原则,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备。

符合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标准,支持医疗服务能力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合理配置CT、DR、彩超、腹腔镜、全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

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

第十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一)总体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精神卫生、急救、血液、综合监督执法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二)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职责。

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执法、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一)总体设置。

市本级原则上设置一个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市本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置1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步整合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组建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市卫计委领导下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业务上受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指导。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负责做好辖区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

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宁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设置宁国市妇幼保健院(与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并积极争创二级妇幼保健院;加强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功能技术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五)血液机构。

加强固定献血屋建设,适时选址再建1个固定献血屋。强化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储血点)建设与管理。

(六)专业精神卫生机构。

加强市人民医院精神科建设。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七)急救机构。

加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急救分站建设。依托中心卫生院设置3个农村急救点。

三、人员设置

(一)总体设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83人。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比例核定全市人员总量。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三)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充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量。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综合监督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综合监督执法协管员,各村(居)明确兼职综合监督执法信息员。

(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按照妇幼保健院的标准,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承担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80%。

(五)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六)急救分站(点)。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及有关标准等配备人员数量。 

第五章  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第十五节  总体框架

以满足公众服务和行政监管需求为导向,建设市本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健康数据共享交换。

第十六节  动态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和防护

依据省动态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管理体系设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化和优化全市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和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系统,实现有效互通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第十七节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市本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六大业务应用,支持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联通宣城市及省级信息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第十八节  数据库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可对外授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内努力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包含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基本内容,存储并建立全员人口注册和索引信息库,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

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

包含居民人口统计学信息,家庭档案、个人档案、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规划免疫、老年人管理、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社区康复、诊疗信息等内容,存储居民医疗服务结果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电子病历数据库

包含人口统计学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入院记录、住院用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内容,存储居民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 

第十九节  业务应用系统

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不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及药品供应保障的强化与及时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一、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

二、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妇女病普查管理系统、孕前优生评估管理等系统,具备出生人口信息采集、人员档案管理、计生的服务法规和计生政策查询、监测预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

三、医疗服务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中西医电子病历、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培训等)、临床路径、区域影像、区域检验、预约诊疗、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功能。

四、医疗保障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医保资金结算、监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网上实时监控,提供住院患者网上查询窗口,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强医保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

五、药品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提供库存报警和自动提醒功能,以及对药品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管理和更新。

六、综合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大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卫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利用,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第二十节  居民健康卡

建设覆盖全市的卡注册管理中心(行政管理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卡机构以及银行间的居民健康卡专网,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卡卡管系统和居民健康卡密管系统,改造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第二十一节  远程医疗

丰富远程医疗技术服务应用,在本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会诊平台,提供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

第二十二节  医院信息化

统一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继续推广以HIS、LIS、PACS为主体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新建或改造医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品管理、医药价格管理、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内容,初步形成基于医院信息平台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

 

第六章  服务体系的整合和协作

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三节  医疗机构的整合与协作

以医共体为基础,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目录、转诊指征和用药目录。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定点转诊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上级医院应明确下转患者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针对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推进全科医生契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服务。合理确定契约服务内容和费用,实行按签约人头付费,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个人可适当分担。

以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工作为抓手,逐步将中心卫生院(社卫中心)的人、财、物整体移交牵头医院托管、统筹调配与使用。紧密型医共体遵循 “四不变”和“四统一”原则,即基层医疗机构的机构名称不变(加挂“分院”)、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不变、投入政策不变、基本职能不变;财务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配送、绩效统一考核。2017年,市人民医院要将港口、中溪中心卫生院建成分院;市中医院要将甲路中心卫生院、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分院。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

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二、中西医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统筹中西医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之间的整合与协作。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二十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

医疗机构的整合与协作

 

一、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防联控机制。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与医疗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给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医疗机构要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主动协作配合。

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三、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五节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

整合与协作

 

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二、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第二十六节  区域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协作

整合二级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七章实施保障

第二十七节  推进发展创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首诊服务能力、推进双向转诊规范开展,探索建立“3+3”分级诊疗模式。深化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基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按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建立更加合理的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机制。

 

第二十八节  加快人才发展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和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培训项目实施力度等综合措施,加强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宁国市人民医院创建为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支持宁国市人民医院以临床工作为基础,促进危重疑难病症研究;以临床需求为引领,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实现临床与学术研究的相互促进。设立卫生计生人才基金,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优惠政策,积极发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优势,继续加大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肿瘤、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精神卫生、卫生信息化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专门人才培养力度。

二、推进人才使用制度创新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二十九节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为加强对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把规划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投入中处于主导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投入结构,把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逐步提高,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要建立多渠道筹措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新机制,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给予经费支持。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物价部门要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规划组织实施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和程序。

五、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市政府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评价制度,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规划实施期间,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调整规划时,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严格按照程序作出调整。

附件:项目库 

附件

项目库1 公共卫生建设项目

  1. 农村急救点建设项目: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依托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3个农村急救点。
  2. 宁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拟建业务用房10000m2,砖混结构,层高6层,占地20亩,绿化面积占30%。含门急诊、妇科、产科、儿科、计划生育病房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设病床50张。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3. 固定献血屋建设项目:在加强现有固定献血屋建设的基础上,适时选址再建1个固定献血屋。
 
 

项目库2 医疗卫生建设项目

  1. 宁国市中医院迁建扩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4.9亩,设计床位700张。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00张床位的规范化中医院;二期建设300张床位的医疗养生、康复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326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534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36379平方米,建筑面积46650平方米,主要包括三个单体建筑,分别是:门急诊楼(总面积9955平方米)、医技楼(总面积12083平方米)、住院楼(总面积24612平方米);二期建设用地面积26885平方米,建筑面积186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2. 宁国市骨科医院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2亩,设计床位200张。项目总用地面积13458.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3793.1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病房楼建筑面积15905.70平方米,专家科研办公楼建筑面积7850.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3. 新建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一所。
  4. 新建健康体检中心建设项目。
  5. 新建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按二级康复医院标准进行建设。
 
 
 
 

6. 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拟建业务用房6000 m2,砖混结构,层高5层,占地30亩,绿化面积占30%。含门急诊、病房、老年康复中心、公共卫生服务所,设病床50张,康复床位50张。

7. 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拟建业务用房4600 m2,砖混结构,层高5层,占地10亩,绿化面积占40%。含门急诊、病房、老年康复中心、公共卫生服务所及眼病防治附属设施,设病床30张,康复床位30张。

8. 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业务用房迁址新建,含门急诊、病房、老年康复中心、公共卫生服务所、污水处理等,新建业务用房11000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6000m2,养老康复用房5000m2)。

 

项目库3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宁国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统一、架构规范、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存储及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并与医疗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建设及推广应用。项目建设总投资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