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伟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00:00
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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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汪伟平同志 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段鸿龙同志 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包家云同志 任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杨从生同志 任市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葛英祥同志 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陈献华同志 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
陈 健同志 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汤梅同志 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职务;
洪建华同志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郭玉峰同志 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向经强同志 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
赵从群同志 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政务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职务;
杨德明同志 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汪令祥同志 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文超同志 任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华 艳同志 任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彭小强同志 任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卫兵同志 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彭跃刚同志 任市委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
卢红军同志 任市综治办主任,免去其市维稳办主任职务;
晏国成同志 任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市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职务;
梅骏国同志 任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韩建民同志 任市公安局政委;
柏满萍同志 任市纪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物价局党组书记职务;
汪绍敏同志 任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翠华同志的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汪恭远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国洲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汪小牛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俞安林同志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胡良政同志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职务;
免去杨建华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敏同志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徐健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机要局局长、密码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俞丽俊同志的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