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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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812-0012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18]191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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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18]191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00:00 来源:宁国市梅林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当前,我镇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将不断增多,火险等级不断增高,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越来越严峻,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职责。

1、成立梅林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汪世钢任组长,分管领导明文孝、武装部长郭晨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与相关镇直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负责处理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签定责任状。梅林镇政府分别与各村签订《梅林镇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责任,要求各村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及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制度,要求各村于10月31日前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成员名单。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如在林区道路口书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重点林区竖立防火警示牌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营造一种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实行重点地段森林防火专人负责制。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野外用火,特别是在冬至、清明期间,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坟祭祖中烧香、烧纸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对重点林区及重点地段(如坟场墓地)设专人负责看护,特别是在冬至、清明及重大节日期间要坚持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防护,切实清除火灾隐患。

在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梅林镇护林防火领导组报告(电话 4601800),并迅速精心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