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810-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18〕176号
成文日期: 2018-10-21 发布日期: 2018-10-2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810-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梅政字〔2018〕176号
成文日期: 2018-10-21
发布日期: 2018-10-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1 00:00 来源:宁国市梅林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国庆节即将来临,森林旅游、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易发生森林火灾。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及宁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宁护指[2018]1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安排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查,严格管控火源。国庆节期间,各村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严格管控好野外火源,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野外用火行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发现。

三、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报告镇防火值班室(电话:4601800、4600212),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